其实信托不成立才是对私生子最有利的,因为信托成立的话只能逐年获得利息,本金可能几百年都不能动用。 如果信托不成立,根据已披露信息,这部分资金肯定不在遗嘱范围內,那么按无遗嘱继承。 私生子能直接获得本金的分配,当然,大小姐也应该能参与无遗嘱部分的分配。 好像皆大欢喜,只不过碍于协议存在,谁都不敢主动否定信托。 因为信托的目的是长辈不愿晚辈因继承一下子暴富,而设置的细水长流机制,但晚辈不一定希望细水长流。
宗馥莉为什么翻脸?宗老临走前留下的信托安排,表面上看是信任,实际上是枷锁
【6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