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女子和男子同居,怀孕后男子给女子26.6万彩礼,又花了26290元买了三

紫蓝谈社会趣事 2025-08-07 16:14:51

河南,一女子和男子同居,怀孕后男子给女子26.6万彩礼,又花了26290元买了三金,俩人举办了婚礼,但没领证,万万没有想到,2个月后,男子意外死亡,女子立刻把孩子打掉,男子父母悲痛欲绝,儿子没了,孙子也没了,公婆告到法院,要求女子退还彩礼15万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这对年轻人原本是自由恋爱,感情基础不错,从2023年9月开始同居,生活也算安稳。到了年底,女方怀孕,两家都觉得是喜事,赶紧筹备婚礼,男方家拿出26.6万彩礼,还专门买了三金首饰,热热闹闹办了酒席,亲戚朋友都来祝贺,场面很体面。   可婚礼刚办完两个月,新郎突然因意外离世,整个家庭瞬间垮了。公婆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都碎了,但听说儿媳肚里还有孩子,心里多少有点寄托,觉得儿子的血脉还能留下来。他们和媒人一起找牛某谈,语气恳切,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由他们抚养,也算是给老两口留个念想。   牛某当时答应了,她自己也挣扎,丈夫刚走,孩子是唯一的联系,可回到娘家后,父母和亲戚轮番劝她,说你还年轻,不能一辈子被这个孩子困住。以后再嫁人,带着前夫的孩子,谁愿意接受?就算公婆说要养,他们年纪大了,将来万一有变,负担还是落在她身上。   她越想越怕,最后瞒着所有人去了医院,把孩子打掉了。这事传开后,公婆彻底崩溃,儿子没了,孙子也没了,彩礼花了,婚礼办了,最后什么都没留下。他们觉得牛某出尔反尔,明明答应生孩子,转头就做了手术,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要求返还15万彩礼。   法院审理时认定,两人只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不成立。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男方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当支持。但法院也考虑到,女方确实和男方同居了八个月,期间怀孕又终止妊娠,身体和心理都受到很大伤害。   所以不能简单判全额返还,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共同生活时间、彩礼的实际用途、女方的身心损耗,还有当地习俗。最终,法院没有支持15万的诉求,而是酌情判牛某返还12万元,这个数字既照顾了男方家庭的损失,也体现了对女方处境的体谅。   牛某不服,提起上诉,觉得既然孩子都怀了,婚礼也办了,彩礼不该退这么多。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为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没有偏颇。这个结果出来后,很多人议论,有人说公婆太狠,人都走了还追着要钱;也有人说牛某太绝,答应生孩子又反悔,情理上说不过去。   其实这案子没有谁完全对或错,更多是现实的无奈。男方家掏空积蓄娶媳妇,盼着传宗接代,结果人财两空;女方年轻丧夫,面临人生重大抉择,压力巨大。法律只能按规则判,但情感和道德的账,很难算清。   彩礼本是习俗,可一旦婚姻没成,就成了经济纠纷。这起案件也提醒很多人,办婚礼不等于结婚,登记才是法律保障的关键。感情再好,该走的程序不能省,不然出了意外,权益很难保障。   最后的判决不是冷冰冰的数字,而是平衡了法律、人情和现实。12万的返还,既不是全退,也不是不退,算是给双方一个相对公平的结果。生活就是这样,有时候一个决定,牵动的是两个家庭的命运。

0 阅读:135

猜你喜欢

紫蓝谈社会趣事

紫蓝谈社会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