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母!”湖南岳阳,男子成家后先后生了两个儿子,随着小儿子查出有

北岛社会 2025-08-05 20:24:13

“这样的人不配为人父母!”湖南岳阳,男子成家后先后生了两个儿子,随着小儿子查出有言语障碍,为了赚钱治病和养家只得外出打工,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越来越淡,最终男子提出离婚,但遭到妻子拒绝,最后离婚诉求被驳回。两年后男子再次申请离婚,这次妻子也同意了,但因为两人对待孩子问题的态度,最终又驳回了两人的离婚诉求。

最近湖南岳阳中院审理的这则案件,最后的判决结果引起了人们对小孩抚养问题的讨论。

子李某(化名)通过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吴某(化名),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最终走到了一起登记结婚,成了正式的夫妻。

结婚后一年,吴某顺利生下个大胖小子,李某那是高兴的合不拢嘴,直到小儿子出生后,家里的气氛开始慢慢改变了。

原来小儿子不仅反应稍慢,几岁了都不会开口说话,发现不对劲的夫妻俩送孩子去检查,小儿子有言语障碍,属于一级言语残 疾。

养两个儿子本来压力就大,现在小儿子身体又有些异样,为了多赚钱李某最终决定出去打工。

吴某虽心有不舍,但为了孩子的未来,便答应了丈夫的要求。

2年前,李某离开妻儿出去打工,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才回家和妻儿团聚。

可能是外面灯红酒绿的世界让李某迷了眼,也有可能是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出了问题,李某以夫妻感情不和,申请了离婚诉讼。

庭审期间吴某念及两个儿子,不同意离婚,最终判决驳回了李某的离婚诉求。

眼见离婚不成,李某只得继续出去打工,吴某在家照顾孩子,因为孩子两人的婚姻才暂时维持着,但对于另一半的不满早已埋进了心里。

2025年,李某又一次申请离婚诉讼,这次吴某也没有坚持,同意了离婚。

尽管工作人员多次调解,要两人为孩子的成长多考虑下,但两人心意已决,坚持以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正常情况,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且有了两年以上的分居事实,会同意两人的离婚申请,但这次还是驳回了两人的离婚诉求,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两人在两个儿子的抚养问题上始终不能达成一致,可能是嫌弃小儿子的身体情况,两人都不想要小儿子的抚养权。

李某表示小儿子一直都是妈妈带大的,自己一个大男人肯定带不好;吴某则表示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固定收入,加上小儿子言语障碍的问题,实在是没钱持续治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李某的行为?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提起离婚诉讼。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案中李某因外出打工,与妻子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且两人分居已满二年,李某有权提起离婚诉讼,这是他的合法权利。

2、如何评价夫妻两人拒绝抚养小儿子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也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综上,就算最后李某和妻子正式离婚,不管小儿子判给了谁,另一方也必须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是为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以为,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3、如何评价二审判决?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它明确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既需符合法律规定,又应符合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利益。

本案中夫妻的感情虽然破裂,但两人因为小儿子言语障碍的问题,觉得对方是个拖油瓶,都不愿意抚养,其行为明显不符合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道德规范,违背了公序良俗。

审理人员为了小儿子未来的健康成长,最终驳回李某离婚诉求,判决结果清楚,事实认定明确,法律适用得当,判决合理!

都说父爱是深沉的,母爱是伟大的,结果本案中李某和吴某的在小儿子的问题上互相推诿指责,实在是让人咂舌?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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