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与现役军人结婚,没过几个月,她发现怀孕,但孩子不是丈夫的,而是另一位男子的。于是她赶紧终止了妊娠。不过,丈夫还是发现了她和对方的暧昧信息,于是直接报警。最后,对方因破坏军婚罪被抓捕,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据九派新闻8月1日报道,江西高院发布了一条信息:黎某是一名现役军人。一年前,他认识了女子程女士,一见钟情,想要追求对方。 但他自己也知道,以他现在的情况,谈女朋友并不容易,因为女方常会嫌弃聚少离多。这样的婚姻不是任何女子都能接受的,所以他试探性地询问程女士,对他们这样的职业有何看法。 程女士觉得没什么,因为即使双方都在家里上班,也不可能随时随地在一起,各自都有工作和事情要忙,最多晚上能见面。 再说“小别胜新欢”,如果天天待在一起,说不定还会有点厌烦。像黎某他们这样的职业,一年见个两三次,每次十天半个月,其实也很不错,加上工资待遇也挺好,因此她认为,谁要是和黎某结婚,应该会特别幸福。 黎某得到这样的回复,心就定了,于是开始对程女士发起猛烈追求,最后程女士愿意嫁给黎某。 2024年3月,两人举办了盛大的婚礼。随后没过几天,黎某就回部队了,走的时候还让程女士不要太惦记他,在家里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而他自己也会想念程女士。 不过,黎某一走,程女士就像变了一个人。她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游走在各大娱乐场所。 这致使王某被她的美貌吸引。尽管知道她已经结婚,且结婚对象是一名军人,但王某还是压抑不住对程女士的喜欢。 程女士也知道应该恪守本分,不能接受对方的感情。但黎某走后,刚开始还没什么感觉,时间一长,就觉得有些寂寞,忍耐不住孤独,接受了王某的追求。 于是他们开始同居。2024年5月,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她知道这个孩子是王某的,生怕被丈夫发现,于是赶紧去医院终止了妊娠。 但黎某回来后,总觉得妻子有些不对劲,因此在无意之间翻开了她的手机,发现她和王某有很多暧昧短信,并且得知两人居然同居。 因此,黎某直接报警抓捕了王某。王某也后悔不已,知道自己不该招惹程女士,最后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不过大家更想知道的是,程女士有没有受到处罚。很显然,案件只对王某做出了判决,程女士在这件事中没有受到处罚。 但她可能一辈子都会活在内疚当中,且她的婚姻能否继续也是一个未知数。另外,亲朋好友对她的看法或许也会是嗤之以鼻。 1、王某为何会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王某明知程女士是现役军人黎某的配偶,仍与其同居,这种行为就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军人的婚姻家庭关系,侵害了军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等,判处他一年有期徒刑。
2、程女士在这起事件中为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虽然程女士在丈夫黎某服役期间出轨并与王某同居,但法律规定,现役军人配偶不以破坏军婚罪的共犯论处。
破坏军婚罪主要是为了特殊保护军人权益,避免法律过度干预感情世界。
而且基于“罪行法定”原则 ,《刑法》未将配偶列为破坏军婚罪的共犯。不过要是程女士有重婚行为,在不妨碍军婚关系时可按重婚罪追责。
3、如果只是与现役军人配偶出轨但没有同居或结婚,算破坏军婚吗?
按照《刑法》关于破坏军婚罪的规定,必须达到同居或者重婚的标准才算破坏军婚 。仅仅是出轨,没有达到同居那种持续、稳定共同生活,或重婚这种重新结婚领证的程度,很难构成破坏军婚罪。
不过这种出轨行为虽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违背道德伦理,在民事方面也可能要承担一些责任,比如在军人提出离婚时,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等问题。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九派新闻8月1日报道,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