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妻子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子名字,不久之后,妻子去世,男子又

鉴清评趣 2025-08-03 13:14:39

上海,一男子和妻子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男子名字,不久之后,妻子去世,男子又娶了个二婚妻子,他瞒着4个儿女,将房子的80%份额给了新妻,20%留给他自己,不久之后,男子去世,四个儿女告到法院,房屋是父母共同财产,父亲患阿尔兹海默症多年,是继母带父亲更改了产权,其行为无效,他们要求继承父母遗产,法院的判决令人意想不到!   根据7月30号的报道,四个儿女因为房产分配问题将继母告上了法庭,打起了官司。   早年间有一对夫妻来到上海打拼,在1998年的时候,夫妻俩终于攒够钱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上写的是丈夫张某的名字。   夫妻俩有4个儿女,妻子在生下最后一个孩子没多久就离开了人世。本来,这套房子在妻子去世之后应该进行遗产分割,但是由于当时孩子还小,张某忙于照顾四个孩子,没有考虑到这点。所以房子一直由张某居住。   这么多年张某一个人将4个孩子拉扯大,看着4个孩子们都成家立业。张某一个人守在房子里面倍感孤独,于是就想着再找个伴。   张某的4个孩子知道张某将他们几个拉扯大也不容易,现在张某年纪大了,身边也需要有一个人照顾。于是并没有反对张某的第二次婚姻,可是张某在结婚没两年就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期间一直是张某的二婚妻子在照顾。   直到2024年2月份张某去世,张某的4个儿女在奖励张某的遗产时,发现张某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成了继母的名字。   因为张某在娶了继母没两年就得了阿尔兹海默症,所以是为子女怀疑,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继母忽悠着不清醒的张某改的。就这样4个儿女将继母告上了法庭。   经过法院审理认为,当时继母要求张某该房产时张某处于智力不全的状态,所以判定更改后的产权无效。   但是最终法院结合实际前行依法酌情考虑,该房产应该由兄妹4人平均分配,一人拥有1/4的产权。再结合继母照顾张某多年,兄妹4人应该各自支付给继母折合人民币一人10万元。   网友们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纷纷对法院的判决表示赞成,既保证了子女的合法权益,也为继母照顾张某多年做出了补偿。有网友说:   “法院判得很合理,儿女继承房产是天经地义,但继母照顾老人这么多年也不容易,给点补偿也是应该的。”   也有网友认为:“继母在张某生病期间,忽悠张某更改房子产权,继母的行为本来就不地道,凭什么还要子女给她钱,这不是助长不良风气吗?”   看了这件事情,平时还是要多加了解房产和遗产的继承问题,防止去世之后闹得家宅不宁。希望在平时家人之间可以多多沟通,不要局限于眼前的利益,而忘记了亲情。   对于这件事情,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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