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友去世后,男子自愿赡养女方父母,双方共同生活了20多年。可女方父亲临终前,突然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自己的大女儿。男子傻眼了:我们之间明明签了赠与协议,你们两老口把2楼的3间房给我了的。双方对簿公堂,可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男子意外。 据Vista看天下2022年10月30日报道,一个南京男子,出于愧疚,替已故女友照顾父母整整二十年,最后却因为一套房子,被“亲家”告上了法庭,还被判要搬出去! 2000年,韩某和女友朱小妹(化名)正打得火热,感情特别好。 有一天,他无证驾驶骑摩托带女友出门,结果出了车祸,朱小妹当场去世,韩某还被判负主要责任。 那一刻,他整个人都崩溃了,满怀自责,决定用行动来赎罪。 他跑去找朱小妹的父母,说愿意做他们的“儿子”,以后替朱小妹尽孝。 朱父朱母虽然悲痛,但看着他态度真诚,还是同意了。 韩某也真的把这事当成了责任,改名换姓叫“朱小伟”,彻底成了“朱家人”。 之后的20年,他在朱家成了顶梁柱,结婚、生子,一起生活也算安稳。 之后朱父朱母把名下的三间房子转让给了朱小伟一家。 一切本来相安无事,直到2019年,朱父生病了,住了医院。 这时候,事情开始变味了。 家里在医院选择、看护轮班、医疗费怎么分担上出现了矛盾,朱小伟和朱父朱母的关系开始僵了。 两边越吵越多,积怨也越来越深。 亲戚们也认为朱小伟贪图朱家房产,朱父直接立下了公证遗嘱,把自己那部分房产留给了另一个女儿——朱大姐。 没过多久他就去世了,然后朱母和朱大姐反手就把朱小伟一家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搬出房子、户口迁出! 朱小伟一听傻了眼,拿出当年的分房协议喊冤:“说好了房子归我,凭啥说翻脸就翻脸?”可对方也毫不客气,坚称:“照顾不周,我们有权撤销当初的赠与。” 法院审理后,最后的判决却让不少人唏嘘: 那份协议虽然签了,但本质上是“赠与”,而赠与的房产要登记才算数,可他们一直没去办手续; 而且赠与在没交房产证前,是可以撤销的,朱父已经通过遗嘱撤了; 更关键的一点是,朱小伟当年已经超14岁,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年龄”,所以法律上他不是朱家的养子,也没有继承权。 最终法院判他必须在一个月内搬出那套房子。 判决一出来,网友炸锅了。 有的替朱小伟鸣不平:“照顾了二十年,连个落脚的地方都不给留?” 也有人支持法院:“法律是法律,赠与不登记,就有可能被收回,谁也怪不得。” 信源:Vista看天下
江苏南通,男子与妻子离婚时,一次性支付给3岁儿子70万抚养费。不曾想,前妻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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