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香港富商胡应湘花30亿承建了虎门大桥,他豪言:等收回成本后,我就把这座大桥捐给国家!可谁想到,这桥日均进账400万,一年超10亿元的收入,面对这巨大的财富,他真的会实现承诺吗? 胡应湘所采用的方式,叫做“建—营—转”模式,说白了就是谁先投钱谁先经营,等到规定年限经营期结束,桥归国家所有。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这种大型项目,资金和技术短板都很明显,引入港资和外资投资运营成为一种创新。 胡应湘以及他所在的公司,就是最早一批进入内地基建市场的“弄潮儿”之一,当年三十亿巨资投入虎门大桥风险相当大,但一旦建成通车效益也同样巨大。 虎门大桥建成后成了珠三角最繁忙的通道之一,这桥日均车辆流量极大,过桥费收入每天就有几百万,一年下来收入上十亿元不是难事。 大家很关心一个问题:胡应湘到底会不会兑现承诺,把这么高盈利的大桥无偿捐给国家? 时间很快就到2005年,香港富豪胡应湘将大桥五常捐给国家。 回当初所谓“收回成本后捐国家”,其实更多是呼应了当时国家对民企投资基础设施的倡导,建桥、运营、再移交国家,是合约规定的过程,企业在这段时间里获得运营权,赚回投资并承担风险,等到约定年限一到,自然而然就会把桥交回国家。 胡应湘的捐桥承诺,说到底是建立在这一制度基础上的,严格来讲不是靠个人情怀或单方面施善,而是一种市场模式中的正常环节。 这种“先投资、后回报、最后交国家”的模式,在当时开了个头,虎门大桥的商业成果,无形中为后来许多公路、隧道等大型基础设施的民间投资提供了信心和模板。 高额收入让民营资本进入这个领域有了实实在在的动力和期望,地方政府和市场也摸索出利益分配、风险共担的新路子。 社会上关于胡应湘“捐桥”的争论,从来没有停过,有人说这是企业家践行承诺、回应道义的体现,也有人坚持认为,既然挣钱这么多,理当更主动、更快把收益让利给公众。 有不少学者和业内人士则看到不管话语如何,道路归公其实是在体制、规则保障下完成,胡应湘和当年投资虎门大桥的公司,推动的不只是一个具体项目,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以市场化模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它也给政府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范例。 这些年的实践也不断提醒着我们,基础设施项目的长周期和高回报,并不是简单的暴利,三十亿的投资背后有高风险,也带动了上游建材、施工、装备等多个行业,为地方经济提供了工作岗位和产业链。 优秀的桥梁能改善交通、节省成本,让无数企业和普通人受益,这些也都是项目的重要意义,如果只盯着高收益,不看项目对社会的长期价值,很容易得出极端观点。 不少人还关心这样的“捐桥”承诺到底能不能推动企业家更主动担当社会责任,其实在市场化合约下,移交是合同自然履约,企业家个人的善意难以突破商业规则本身。 这种制度推进大项目、用机制平衡公共利益和投资人利益,本身就是一种进步,胡应湘等人既是市场先锋,也推动了中港基建联通,为后来更多模式创新打下了良好基础。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主要信源:(央视新闻——港澳红色印记丨胡应湘:香港应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新网——港珠澳大桥构想“第一人”胡应湘: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
90年代,香港富商胡应湘花30亿承建了虎门大桥,他豪言:等收回成本后,我就把这座
小加娱的史书
2025-07-23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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