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年轻女代驾,按要求把一名喝多了的男顾客送到停车场后,没成想对方突然用咸猪手摸她的胸部,还说了一堆调戏的话,女子当即报了警,男子被拘留5天。可她觉得自己受了羞 辱,罚的太轻了,所以又把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万元。然而一审判决只要求男子口头道歉,这让女子难以接受,于是她提出了上诉,二审这样判了!
年轻漂亮的小美是一名代驾司机,她早习惯了深夜的街道,和方向盘上残留的酒气。
叮的一声,小美又接到个单子,是个男顾客,听声音就知道喝得不少,说话都有点大舌头。
对于这种情况,小美早已见怪不怪,干代驾这行,遇到醉酒的顾客再平常不过了。
她心里想着,只要能安全地把顾客和车送到目的地就好。
一路上那男的还算老实,就是嘴里偶尔嘟囔几句听不懂的话。
小美专心开着车,很快就抵达了顾客说的停车场,心里还盘算着送完这单早点回家歇着。
哪成想,车刚停稳,小美正准备解安全带,男顾客突然就伸出手来,一把摸在了小琳的胸口上!
小美当时吓得一激灵,汗毛都出来了,噌地就把他的手打开,厉声问他想干啥。
可那男的不光没收敛,反而嬉皮笑脸地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什么妹妹劲儿不小啊,有对象吗?钱够花不……不如陪哥哥多待会!
那些调戏的话让人觉得恶心,小美又气又怕,但她没慌。
她推开车门冲出去,深吸一口气,然后颤抖的拿出手机报了警。
警察来得也很快,到了现场一看,那男的还晕乎乎的,嘴里胡言乱语,但小美说得明白。
而且还有监控摄像为她作证,那只袭胸的咸 猪手、小美的躲闪、男顾客猥 琐的笑,都被清清楚楚地录了下来。
处罚判决很快到了小美手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因此男顾客因猥亵他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拿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小美心里却没有一丝轻松。
这五天的拘留,根本无法弥补她内心所遭受的创伤。
小美跨不过心里的那道坎,她摸着自己那天被攥过的地方,像还残留着脏东西。
白天还好,一到晚上,只要接到酒吧附近的单,她就忍不住发抖,总觉得后座藏着双不怀好意的眼睛,时刻盯着她。
凭什么!我凭力气挣钱,本本分分,没招谁没惹谁,凭什么受了欺负,他关五天就完了,这判也太轻了!
小美越想越觉得憋屈,内心的愤怒和不甘让她下定决心,一定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于是小美找了律师,一纸诉状把那男顾客的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块钱。
不为别的,就为讨个公道,让那男的知道,这种龌龊事儿干了就得付出代价,不是关几天就完事儿的。
可谁知道,一审判决下来,小美的心凉了半截。
法院认为男顾客当时属于醉酒状态,并且已经被行政拘留并处罚,因此并未采纳其索赔1万元的索赔主张,最后就判男顾客给小美口头道歉,
小美拿着判决书,因用力使手指关节都变白了,她不服。
凭啥自己受了这么大委屈,就换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这也太不公平了!于是她提起诉讼。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虽然男顾客在一审时以醉酒为由试图减轻责任,但醉酒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他的行为已经对小美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小美因为此次事件,精神上遭受了极大的折磨,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二审最后判决:男顾客需当面向小美道歉,并赔偿2000元精神抚慰金。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小美再也忍不住,泪水夺眶而出。
这一次,她的眼泪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心中的那口恶气终于得以吐出。
事后有人问她,就赔了2000块钱费这么大劲,值得吗?
小美说:值得!这不是多少钱的事,是尊严,而且我不光是为了我自己,也是想给所有像我一样在外打拼的女孩子争口气。
告诉所有人咱不惹事,但也不能怕事,谁要是敢欺负咱,就得让他知道,咱有地方说理,有地方能为我们撑腰!
对此,您怎么看呢?
信源:潇湘晨报·晨视频2025-7-20
pfhu
上一个男人给人养了28年的孩子也不过陪20000
没想好
自己糊编的故事
用户10xxx59
男的傻的,有什么手感,女的有保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