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一七旬老人与女儿女婿同住,毕生存下的510万养老钱锁在银行存单里,存单

洋仔说法 2025-07-21 23:09:37

北京顺义,一七旬老人与女儿女婿同住,毕生存下的510万养老钱锁在银行存单里,存单和身份证均放在家中。不久后,女儿发现丈夫突然连续失踪好几天,惊觉家中存单竟是假货。父女前往银行一查,账户早被掏空。更扎心的是,偷钱的就是女儿的丈夫,他仗着知道老人密码,8个月内分9次搬空存款,连银行卡里最后2万块都没放过,躲进宾馆时被抓。法庭上,女婿虽认罪但老人拒绝原谅。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72岁常卫国(化名)与女儿常雨(化名)、女婿李斌(化名)共同居住于北京顺义区。常卫国将毕生积蓄510余万元以大额存单形式存入银行,存单原件与身份证均存放于家中。   2023年4月,常雨发现丈夫李斌连续多日失联,前往其公司询问后得知,李斌早在十天前已请假离职。   常雨联想到数月前李斌曾以“投资”名义拿走家中数十万元积蓄,常雨父女立即检查存放存单的柜子,发现存单异常。   常雨父女前往银行核查,结果显示,存单系伪造,实际账户余额几乎为零。   经查银行流水显示,2023年4月12日至12月2日期间,有人分9次支取全部存款及利息共510万元。   常卫国名下银行卡另遭POS机盗刷2.4万元。   常卫国当即报警。十日后,警方在某宾馆将李斌抓获。   经查,李斌利用知晓岳父账户密码的便利,盗取其身份证和存单原件,通过银行柜台及ATM机分9次转移全部资金。后期盗刷银行卡,累计侵吞513万余元。   经公安机关侦查,李斌涉嫌诈骗罪,经检察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   (1)李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岳父财物,数额超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2)犯罪对象为老年人,社会危害性严重,应从重处罚;   (3)李斌未退赔且未获得被害人谅解。   被告人李斌辩解:   (1)对盗窃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   (2)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经过,请求从宽处理。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盗窃罪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该条款设计体现刑法对家庭关系的特殊保护,但设有明确底线,害人常卫国作为老年人,毕生存款被掏空,法律绝不强迫其“割肉疗亲”。   510万元远超“亲情包容”限度,当财产损失危及生存保障时,法律天平必然倾向弱者保护。   通俗点说,法律给亲情留了“后悔药”,但得不到岳父的谅解,也是白搭。   本案中,李斌未获岳父谅解,故丧失免责基础。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斌从岳父手里盗窃了510万元,远远超出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标准即50万元,依法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进行判罚,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有人说,李斌毕竟是老人的女婿,对于家人之间发生的盗窃,理应从宽处罚。   《量刑指导意见》第13条规定,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李斌的岳父已经70多岁,而且侵吞的是岳父养老钱,致使老人丧失基本生活保障,性质恶劣,且未或岳父谅解,理应从重处罚。   同时,李斌虽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但法院仅有限度从宽,主要原因是悔罪真实性存疑,且李斌盗窃后失联藏匿宾馆,未主动补救,而赃款去向不明,空口认罪无实质弥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1条,认罪认罚可从宽,但若“量刑明显不当”则法院可调整。   本案盗窃数额特别巨大>50万,基准刑即为10年以上,结合老年人从重情节及从宽处理情节。   最终,法院判处李斌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2万元,责令李斌退赔常卫国经济损失513万余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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