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到底!”7月16日报道,乌鲁木齐,男子在公园打电话,突然被一条未栓绳的狗咬

乐天派小饼干 2025-07-21 11:49:55

“严查到底!”7月16日报道,乌鲁木齐,男子在公园打电话,突然被一条未栓绳的狗咬伤,为了自保,他捡起石头打狗。不料,狗主人心疼自家狗狗,就上前理论,争执期间双方动手,最终法院一判:男子要赔狗主人 1.1 万?网友怒了:不牵绳的反倒有理了? 事情发生在一个平常下午,市民吴先生边走路边打电话,准备轻松散个步,没想到突然被一群没有拴绳的狗给盯上了,六条狗其中一只直接冲上来,狠狠咬伤了他的大腿。 吴先生当场拿起地上的石头还击,砸向那只咬人的狗,这是出于自我保护,也是本能反应,但事情并没到此为止。 狗的主人罗女士看到狗被打,立马冲过来找吴先生理论,压根不管人已经被咬伤了,两人你一句我一句,情绪一下子激化,最后演变成了肢体冲突,罗女士受了伤,吴先生也没好到哪儿,还要去医院打疫苗、住院八天。 结果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闹到法院要求说法,法院判决认定,罗女士的狗没拴绳,咬人在先,是明确的过错,要赔吴先生的医药费,这部分算得清楚。 可接下来的判决,让吴先生彻底傻眼了,法院明确指出,他在被狗咬之后反击,这是正当防卫,没问题;但后面和狗主人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人,导致对方受伤,这就已经超出了正当维权的范围,属于侵权行为。 最终的结果是,法院判吴先生赔偿罗女士1.1万多元,占了她受伤责任的60%,吴先生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不该成了主要赔偿方,于是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看法一致,还是维持原判。 这份判决公布后,迅速在网上引发大量争议,很多人看完之后都觉得难以接受,明明是狗主人没有拴绳,导致狗咬人,这件事的起因非常清楚,是罗女士的责任。 吴先生是在受伤、惊吓的情况下反应过激,怎么最后反倒成了要赔钱最多的那一方?是不是法官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常识——受害者本能反应也有边界,但不能要求他在混乱中绝对冷静、像法官一样分析责任。 更让人担忧的是,这样的判决会不会给不文明养狗的人传递一种错觉:狗咬人可以道歉了事,但一旦人还手、场面失控,责任反而可能倒过来。 当然,也有人认为,法律不能因为谁更可怜就放弃基本原则,狗咬人是狗主人的责任,打人是吴先生的责任,谁做错了什么,就该承担什么。 但问题在于,这样“切片式”的判决,把一个连续发生的的事件硬生生拆成两个独立责任,却忽视了整件事的发展过程。 要求一个刚被咬伤、情绪激动的普通人,立刻冷静判断行为边界,确实太理想化,如果一味追求技术上的严谨,却脱离了生活常识和社会共识,最后可能在形式上赢了,实际却输了。 信源:风芒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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