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方汉光演习结束后,赖办主任陈羿伶在社交平台发文高调上传自己身穿军装的照片。对此,资深媒体人樊启明翻出两条法律,指出陈羿伶的行为可能已经违法。陈羿伶被视为赖的心腹,陈羿伶在汉光演习结束后在社交平台发文嚣张妄言叫嚣称,这次汉光演习是打掉重练,一步步推进,一年来,加紧脚步推动改革,并称赞赖。陈羿伶还在贴文中附上一张自己穿着迷彩服的照片,并附上“纪念第一次着军服”、“汉光的臂章很美”等文末标签。 樊启明今天在社交平台发文质问,陈羿伶当属文人幕僚,却高调穿军服并把照片上传社交平台,根据台《陆海空军刑法》第74条规定,公然冒用军人服饰、徽章或官衔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而行使其职权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台《刑法》159条规定“冒充公务员服饰、徽章或官衔罪”,公然冒用公务员服饰、徽章或官衔者,处新台币15000元以下罚金。
台军方汉光演习结束后,赖办主任陈羿伶在社交平台发文高调上传自己身穿军装的照片。对
琼花绽玉枝
2025-07-20 17:09:12
0
阅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