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新婚当晚,丈夫并未圆房,起初,她以为是感情不到位,可谁知几个月过去了,两个人一直没有过夫妻生活。女子担心丈夫不行,就叫他去做检查,看到结果的那一刻,女子天都塌了,丈夫存在性功能障碍。女子认为丈夫刻意隐瞒,属于骗婚,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婚姻。丈夫委屈表示:就那一次检查不行,后面都正常。 看到报告单的那一刻,张某觉得天塌了。 九个月的委屈和猜测瞬间爆发,她认定陈某婚前就知道自己有问题,故意瞒着她结婚,这就是骗婚。 气头上的她直接把陈某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法庭上的陈某却一脸委屈。 他说那次检查结果不算数,2025年5月他又去复查了一次,各项指标都正常,“就那一次异常,后来都好好的,我只是想等感情到位了再圆房”。
法官审理时,翻出了《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重大疾病婚前没说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但这“重大疾病”有讲究,得是医学上明显影响婚姻生活的,还得证明婚前就知道却故意隐瞒。 可张某拿不出证据。 陈某第一次查出问题是婚后九个月,之前没任何检查记录能证明他婚前就知情,而且后来复查结果正常,一次异常检查也没法认定是“重大疾病”。 最后法院判了:张某证据不足,驳回她的请求。 这事儿让人想起另一起武汉的婚姻纠纷。 孙先生和张女士办了婚礼没领证,孙先生给了20万彩礼,可婚后张女士总推脱领证,也不一起生活。 孙先生起诉要回彩礼,法院最后判张女士返还部分彩礼,理由是没领证符合彩礼返还的规定。 这两起案子虽不一样,却都透着同一个理:婚姻里的问题,藏着掖着解决不了,还得靠婚前说开、婚后沟通。 张某和陈某的问题,说到底是沟通出了岔子。 张某一开始憋着不说,陈某有想法也不主动解释,九个月的隔阂越积越深。 等到检查结果出来,信任早就没了,只剩下互相指责。 法律讲究证据,可婚姻里的感情裂痕,光靠证据补不上。 就像法官说的,一次异常检查说明不了什么,可九个月的“同床不同心”,才是真正伤感情的地方。 孙先生的例子更简单,连领证这么关键的事都没提前敲定,稀里糊涂办了婚礼,最后钱和感情都打了水漂。 这俩案子都提醒人:结婚不是领个证、办个婚礼就完了。 身体情况、生活规划、甚至领证时间,这些该说开的就得婚前说透。 藏着掖着看似避免了一时的尴尬,实则给婚姻埋了雷。 夫妻过日子,哪能没矛盾?可矛盾得摊开了说。 张某要是早点和陈某聊聊自己的感受,陈某要是主动说明情况,或许就不会闹到法庭,孙先生要是婚前把领证的事敲定,也不会白白损失彩礼。 法律能断是非,但婚姻里的温暖,还得靠两个人坦诚相待。 要知道,日子是过给自己的,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与其事后撕破脸,不如婚前多份真诚,婚后多份沟通,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