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在宾县的一次公审大会上,留下了这张照片。这个被五花大绑在椅子上的女人叫王守信,即将被执行死刑。说来也讽刺,这个叫守信的女人天性狡诈,凭着手段爬到了高位就想方设法“偷”“拿”“抢”。 王守信1921年出生在宾县一个普通农村家庭,父母以“守信”命名,希望她做人正直。她小时候家里穷,种地为生,吃不饱穿不暖,只读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帮家里干活。50年代,她托关系进了宾县燃料公司,当了个收款员。那时候公司就是个小院子,办公室破旧,账本上满是煤灰味。她干活麻利,算盘打得快,字也写得清楚,很快就让领导觉得这姑娘有点本事。她嘴甜会来事,客户有啥不满意的,她三两句话就能摆平。没几年,她从收款员升到会计,管起了公司的账目。 到了60年代末,王守信的路子走得更宽了。她请客送礼有一套,县里领导来检查,她总能安排得妥妥当当,饭桌上推杯换盏,送点烟酒布匹啥的,关系拉得近乎。她还知道怎么让人觉得她靠谱,工作上从不含糊,账本整理得整整齐齐,汇报的时候条理清楚。领导一高兴,她就水涨船高,70年代初当上了燃料公司经理。这在当时可是了不得的事,一个农村出身的女人,爬到这位置,县里人都说她有能耐。她住上了县城最好的房子,穿毛呢大衣,戴金首饰,生活比普通工人强百倍。 当了经理后,王守信管着公司的煤炭分配和钱款,这权力让她看到了发财的机会。从1971年开始,她动了歪心思,利用煤炭价格的双轨制搞猫腻。她把工业用煤低价卖给私人,再把差价装进自己腰包。账本上,她让人改数字,虚报开支,挪用运费,手段越来越大胆。她还拉上亲戚一块干,弟弟王守富、妹妹王守琴,还有儿女和儿媳,全都成了她敛财的帮手。她家床底下塞满了麻袋装的现金,柜子里堆着金银首饰,生活奢侈得像地主。她还在县城买了小楼,院子里种满果树,日子过得风光无限。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举报信一封接一封,1978年案子终于捅破了。 1979年,纪检部门查到她头上,抄家时从她家搜出40多万现金,成捆的钞票塞满木箱,还有7万多块的首饰和贵重东西。这50万的贪污款,相当于公司固定资产的两倍。那时候,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才二三十块,50万对他们来说是天文数字,够几辈子都花不完。调查发现,她从1971年到1978年,七年时间里通过虚报账目、倒卖物资、挪用公款等手段,疯狂捞钱。她的亲信,像马占清、姜淑芝这些人,也都参与了,分赃的时候在家里密室里点钞票,分首饰。案子一曝光,全国哗然,报纸上都说这是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案。 1980年2月,宾县的公审大会来了个大阵仗。广场上人山人海,群众都想看看这个“女贪官”到底啥样。王守信被绑在木椅上,绳子勒得她动不了。她态度死硬,拒不认罪,法庭上还想狡辩,说自己是“借钱”不是贪污。可证据摆在那儿,账本上的涂改、伪造的票据、亲信的供词,哪一件不是铁证?她的亲信为了自保,早就把她卖得干干净净。她还天真地以为有人能保她,以前她送礼铺的路子能让她逃过一劫。可这回没人敢帮她,她的后台和亲信全都被抓了,自身难保。 公审宣判的时候,法官念了她的罪行:贪污50余万,利用职权倒卖煤炭,贿赂上级换取更多配额,窝藏赃款。她的长子刘志民、次子刘志忠、儿媳姜淑芝等人,全都参与了分赃。她家的小楼、首饰、现金,都是从公款里抠出来的。法官宣布死刑立即执行,台下群众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她罪有应得,有人觉得她从农村爬上来不容易,可惜走错了路。宣判后,她被押上卡车,送往刑场。行刑前,她还在挣扎,装疯卖傻,想拖延时间,可法律不讲情面,枪声一响,一切都结束了。 王守信的案子在当时太轰动了,1980年2月枪决后,《人民日报》专门发了文章,点名她是“建国后第一大案”的主犯。她的贪污金额之大,手段之狡猾,让人瞠目结舌。50万在那个年代,不是小数目,普通人几百年都挣不到。她从一个农村姑娘,靠着自己的脑子和手腕爬到高位,本来是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可她偏偏抵不住金钱的诱惑,一步步把自己送上了绝路。她的亲属也没跑掉,弟弟妹妹儿女都被判了刑,赃款追回了48万多,剩下的首饰物资也充公了。 这案子不光是王守信一个人的事,它还成了那个年代反腐的标志。80年代初,国家刚开始整顿经济秩序,像她这样的案子被拿出来大张旗鼓地宣传,就是要告诉所有人,贪污腐败没好下场。她的名字“守信”,本来是父母对她最大的期望,可她偏偏背道而驰,干尽了偷拿抢的事。她的故事让人感慨,一个人本事再大,心术不正,早晚得栽跟头。这案子过去几十年了,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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