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与女子相识相恋后步入婚姻殿堂;另一边却是残酷的现实,妻子竟是发小的情人,所谓的婚姻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据2025年7月16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徐州,刘某34岁忙于工作未婚,2024年12月发小刘某某介绍石某与他相识。刘某给石某买金首饰、给彩礼后,2025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刘某从刘某某女友处得知石某常联系刘某某,石某与刘某某争吵中自曝是情人且骗婚。经民警协调,刘某某与石某退还刘某22.8万。但刘某怀疑对方骗婚,欲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是一个34岁的男人,平日里忙于工作,在人生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却忽略了爱情和婚姻的脚步。岁月不饶人,转眼间他已过了而立之年,却依旧形单影只。 2024年12月,发小刘某某得知他未婚后,主动介绍石某给他认识。这刘某某,平日里和刘某称兄道弟,关系那叫一个铁,他的热心介绍,让刘某心中燃起了希望的小火苗。 刘某和石某聊了一段时间后,感觉还挺不错。刘某满心欢喜,觉得自己的爱情终于降临了。他毫不犹豫地给石某买了金首饰,还给了彩礼,那金首饰在灯光下闪耀着幸福的光芒,彩礼的数额也承载着他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2025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一刻,刘某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然而,婚后的刘某和刘某某依旧保持着联系,两人还经常在一次吃饭聊天的过程中,刘某某的女友不经意间说了一句话:“平时的时候一定要管一管石某,不要让她有事没事就给刘某某打电话。” 刘某当时并没有多想,毕竟石某还是刘某某介绍给他的,他觉得这可能只是朋友之间的一些小误会。于是,他把刘某某女友的话转述给了石某。 不料,石某怒不可遏,她气势汹汹地来到刘某某的家中,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升级为肢体冲突。无奈之下,他们报了警,刘某也跟着来到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石某声称,她和刘某某是情人关系,之所以和刘某结婚,是为了骗取钱财。她还疯狂地说,只要结婚满半年,支付的彩礼就要不回来了。 刘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傻子,被最信任的发小和妻子耍得团团转。他心灰意冷,愤怒、失望、痛苦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他不知所措。 石某事后又称,说骗婚是气话,但此时的刘某已经不再相信她了。他决定与石某离婚,面对现实,他知道自己必须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民警的协调,三方达成了一致,刘某某与石某退还刘某支付的金首饰、彩礼等,共计22.8万元。 这看似是一个不错的结果,刘某拿回了自己的钱财,但他的内心却依旧无法平静。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怀疑对方存在骗婚行为,决定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1,从彩礼退还角度来看,刘某与石某已经登记结婚且有共同生活,按照常理,彩礼似乎不应退还。 然而,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双方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但若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可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具体到本案,刘某某与石某存在情人关系,刘某某将石某介绍给刘某之前故意隐瞒这一事实,并且在两人婚后仍继续保持关系,石某在婚姻中存在明显过错。 而且,刘某与石某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彩礼数额又过高,刘某作为非过错方,完全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所以,民警协调退还22.8万彩礼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太好了,让刘某在经济上得到了一定的补偿。 2,若刘某某与石某存在骗婚行为,那他们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如虚构身份或经济状况、隐瞒重大疾病等方法,借结婚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案中,如果石某和刘某某明知自己没有和刘某真心结婚的意愿,却故意为之,以非法占有刘某的财物为目的,通过隐瞒他们是情人关系这一真相,与刘某结婚并骗取彩礼和金首饰,数额较大,那么他们的行为就足以证明构成了诈骗罪。 一旦认定,他们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这可不是小事,他们将为自己的疯狂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3,石某先是自己供述是与刘某某合伙骗婚,事后又否认,这种前后不一的表述,并非无所谓的小事。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其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石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和言语负责,如果她的供述是为了逃避责任,故意胡扯,那么她就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一男子与女子相识相恋后步入婚姻殿堂;另一边却是残酷的现实,妻子竟是发小的情人,所
渔经有略
2025-07-17 11: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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