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有一套闲置的房子,可却在男子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邻居占据了三年,不仅锁给换了,房子里面的也被邻居给破坏了。男子大怒:谁给你的权利,必须马上腾房,把房子修好!没想到邻居态度更强硬,直到警方介入,他才写下保证书,承诺月底腾房,并恢复原样。可邻居在这之后根本没收敛,还一直占着房子,这次男子不废话,直接将邻居告上法庭,判决结果让邻居傻眼。
谢先生2019年购置了一套新房,因为暂时用不上,便一直空置。谁知到了2024年5月,他打算将房子出租,委托物业上门查看时,却发现锁芯已被更换。
物业请来开锁师傅打开门,屋内的景象让所有人都惊呆了:本该是窗明几净的新房,如今却堆满杂物,墙面熏黑,窗户破损,俨然一个废品站。
匆匆赶来的谢先生还没回过神,对门的邻居戚某凑了过来。眼看事实败露,他只好承认,自己从2021年起,见这套房长期无人居住,就私自换了锁,当成了自家仓库。在他看来,这套房反正闲着,自己只是“暂时利用”,甚至以为是“无主房”,用起来自然也毫无爱惜。
戚某虽然承认了事实,态度却十分强硬:“都是邻居,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我用用怎么了?你要租,我给你腾出来就是了。”
这番理直气壮的说辞,让谢先生怒不可遏,这种行为是私闯民宅。可戚某竟反驳道:“你还上纲上线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为这点事让我赔钱修房,你好意思吗?”
见他胡搅蛮缠,谢先生不再废话,直接报警。在民警面前,戚某的气焰才有所收敛,写下保证书,承诺月底前清空房屋并修复原状。
这份保证书成了一张废纸。戚某不仅没在期限内履行承诺,反而一拖再拖,又将房子白白占用了半年多。谢先生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索赔房屋占用费及维修费共计3万元。戚某接到传票后才慌了神,连忙联系谢先生希望私了,可已经晚了。
法庭上,戚某当初在派出所写的保证书成了关键证据。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未经许可占用他人房屋属于无权占有,房屋长期空置不等于所有权的放弃。造成房屋毁损的,侵权人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戚某支付3万元。戚某不服,竟上诉称自己的行为属于代管房屋的“无因管理”。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既赔了钱,又丢了邻里情面。
如果说戚某的行为还带着几分法律无知和贪小便宜的心理,那么上海的另一起案件,则展现了赤裸裸的恶意。
符某的房子早已通过司法拍卖过户给了毛先生,产权清晰,但他却赖在里面硬是不搬,一占就是五年。在这期间,法院多次让对方腾房,可对方就是不腾,不仅如此,还谎称有疾病从而博取同情。
更过分的是,符某一边霸占着别人的房子,一边竟伪造租赁合同,骗取国家每月2250元的廉租房补贴。这种拿着国家的钱去干违法勾当的行为,彻底挑战了法律的底线。
面对这种“老赖”,上海黄浦法院没有手软。先是对符某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随后强制清场,将其所有物品搬离并更换门锁。直到这时,符某才真正慌了,自己找中介租房去了。法院还建议相关部门追缴他骗取的补贴,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戚某是出于对“空置房”的错误理解和邻里间的侥幸心理,行为更多是民事侵权。而符某则是明知产权已失,却恶意对抗法院判决,甚至欺诈国家福利,行为性质更为恶劣,因此也招致了司法拘留这样更严厉的惩罚。
无论房屋是否空置,所有权都神圣不可侵犯。空置,绝不意味着“无主”,更不是他人可以随意侵占的理由。邻里之间守望相助是美德,但这份善意必须建立在尊重他人财产权的基础之上。“反正空着,不用白不用”的想法,本质上就是对法律的漠视,最终必然要付出代价。
就是要让这些老赖知道,在法律面前装可怜,赖着不走是没有用的,更不能随意侵占他人财产,一栋房子没人住并不代表这个房子无主,所以以后遇上这样的房子,想着只要没人住自己就能侵占,这种想法是往往不可以的。
信源:光明网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