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一男子在KTV上厕所,听到隔壁女厕有人喊救命,他立马上前查看。不料,发现一醉酒男在女厕不肯走,男子了解完事情原委后,就将醉酒男拖走,没想到,醉酒男摔了一跤,头部受伤了,事后,醉酒男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男子赔偿1.1万多元。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信息来源:裁判文书网,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事情还得从2024年10月2日晚上10点说起。 那天,潘某跟一帮朋友跑到富平县庄里镇那家KTV唱歌、喝酒。 大家都知道,喝多了就容易头晕眼花,上厕所也是晕头转向。 潘某喝得那个状态,连哪个门帘挂“女厕”的字都没看清楚,蹒跚一脚就闯了进去。 女厕所里正好有位李女士在解手,突然感觉有人东摇西晃跑进来,吓得她赶紧跟人理论。 两边一番拉扯,李女士大声呼救:“救命啊,有人闯女厕!” 这一喊,隔壁男厕里正在上厕所的杨某听到了,以为出了大事,赶紧跑到门口一探究竟。 杨某一看,是个醉汉晃晃悠悠地蹲女厕里,还吓坏了那位女士。 李女士给他简单交代了来龙去脉,杨某就想把这位“外来哥们”领出去。 可惜潘某喝多了,人不听话,东摇西摆,对话半天没啥反应。 眼看事态越来越糟,杨某只好猛地一把拽住潘某,往外拖。 结果,潘某酒劲加身,脚一软,当场一个踉跄,头“啪”地磕在门框上,鲜血直流。 朋友们听到动静赶紧打120,潘某被送到医院,竟住了整整八天,花了2300多块钱。 医院治完出院后,潘某可不干了,他觉得自己是被人硬拖出去才摔成这样,就让朋友联系了公安,再找杨某讨说法。 结果民警来了调查一圈,说“没违法事实”,就没往下立案。 潘某耿耿于怀,直接把杨某告上了法庭,要对方赔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1万多块。 杨某则一口回绝:“我是真心帮忙,听到呼救声才出手,哪来故意打人的心思?” 一审法院审理后觉得,潘某醉酒误入女厕这事儿,本身就侵犯了他人隐私权,也违反了公共秩序。 杨某听到求救声后赶去制止,他的拖拽行为属于在紧急情况下的必要措施,并未有证据证明用了过度暴力。 再说,潘某喝酒后本来就失去平衡,摔倒是意外结果,不该全怪杨某。 法院还引用了民法典相关条款,认定杨某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庭驳回了潘某的全部诉求。 潘某不服,继续上诉到渭南中院。 他这次提了两点:一是自己根本没故意闯女厕,醉醉糊糊不算故意。 二是杨某应当预见拖拽会伤人,却依然下手,太过分了。 可二审法院看完录像和笔录后直接否定了潘某的理由。 法院指出,潘某既然看到门帘上写着“女厕”,还继续逗留甚至争吵,这就是明显的过错。 杨某当时到场,只是为了帮李女士维护正常秩序,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也没超过必要限度,不存在侵权。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潘某的上诉,杨某无需赔钱。 从这件事可以看到,喝酒要适量,自己闯祸了要负责任。 同时也要鼓励大家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见义勇为,法律会撑腰。 要我说,喝酒别太猛,别给自己和他人添麻烦。 而也别想着可以用醉酒找借口,法律不会帮你的。 最后问一下大家,这次法律判的对不对?
一女子和朋友去KTV玩,途中她出来包厢门口透气,万万没想到一黑衣女经过她的身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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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无尽时
喝了假酒
铁骨芳心
潘某估计会很郁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