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女子父亲去世,给了80万赔偿金,姑父留下自己卡号,让把钱都打进他的账

愤怒的群鹿 2025-07-13 13:28:44

河南鹤壁 ,女子父亲去世,给了80万赔偿金,姑父留下自己卡号,让把钱都打进他的账户,事后女子管姑父要钱,可要了3个月,姑父说啥也不给,还让她给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女子看姑父这是想私吞,就找来记者求助,姑父在镜头前直呼寒心,还说自己出力不讨好,还道出一个让众人意想不到的实情。 7月11号,小莉帮忙报道,小石最近心里像压了块大石头,憋得慌。 她父亲在厂里意外离世,厂里给了80万的死亡赔偿金。这本是对她和母亲的一点慰藉,可没想到,这钱却进了姑父的腰包。 父亲走后,家里只剩她、母亲和姐姐。 小石的家庭比较特殊,母亲和姐姐智力和精神上都有些问题,所以厂里和家属协商赔偿款的时候,是姑父出面谈的。 最后,双方谈下来80万的死亡赔偿金,姑父直接把自己的银行卡号留给了厂方。 没过多久,这笔赔偿金就全数打进了姑父的卡里。 当时小石也没多想,觉得都是一家人,先放姑父那也无妨。 可如今父亲离世都超过百天了,这钱却像石沉大海,姑父迟迟不把钱给她。 小石开始急了,她觉得钱放在姑父那儿特别不踏实,这都3个多月了,自己要了多少回了?可姑父就是死活不给。 而且她每次去要,姑父还让她给个合情合理的理由,给他说信服了才给。 小石觉得,姑父是在故意刁难她,实际上也压根不想把这钱给她,想据为己有。 小石一下就有危机感了,她觉得这是父亲留给她们母女仨的,姑父凭什么不让她拿这笔钱? 她一气之下,就找来记者求助,希望能把钱要回来。 姑父面对记者的镜头时,无奈地直摇头,说真是寒心,自己就是出力不讨好。 接着,姑父道出了这件事背后的隐情。 原来,因为小石母亲和姐姐都有智力和精神上的残疾,所以基本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生活过得十分艰难。 姑父觉得,这80万赔偿金,必须得好好规划使用,要保障小石母亲和姐姐日后的生活。 要是把钱都给了小石一人去支配,万一小石工作生活不稳定,把钱花光了,那她母亲和姐姐以后可怎么办? 姑父说,自己这么做也是为了这个家好。把钱暂时放在他这儿,家族成员也都一起监督着呢,他不会私吞。 小石母女3人每个月的生活费,都可以从这笔钱里支出。 而等小石母亲百年之后,这钱还是她姐妹俩的。 他还提议,如果小石不放心,那就把家里亲戚长辈都叫到一起,好好商量商量这钱到底谁来保管更合适。 小石一开始根本不理解姑父的做法,她只想着自己作为女儿,有权利拿到这笔钱。 可当她得知姑父的真实想法后,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触动了一下。她仔细想了想,觉得确实是自己欠考虑了。 自己只考虑了自己的感受,没有想到家中长辈们的顾虑,不过现在说开了,她心里也就不那么介意了。 最后,村委决定介入调解。工作人员表示,会在他们的组织下,让家属们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出一个具体的赔偿金使用和代管方案。 这个方案要充分考虑到小石母女三人的生活需求,也要兼顾公平合理,让大家都能心服口服。 有人说,钱存妈妈账户,女儿代为管理,或者共同管理不就好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姑父去管钱吧? 姑父不用出力不讨好,赶紧把钱还给人家,现在都赖着不给,以后更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交给还管的机构合理管理,比放在你那里放心多了!嘴上言之凿凿,但总感觉就是想灯下黑。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待小石家中的这场纠纷?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80万死亡赔偿金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遗产,但在分配原则上有一定的相似性。 小石、小石母亲和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这笔赔偿金享有相应的权益。 姑父并非第一顺序继承人,从法律继承顺序的角度来看,他无权直接占有这笔赔偿金。 然而,姑父提出代为保管赔偿金,是基于对小石母亲和姐姐生活保障的考虑。如果姑父的保管行为是为了保障小石母亲和姐姐的合法权益,且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这种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但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明确同意,姑父擅自占有赔偿金,就可能侵犯了小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300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这80万死亡赔偿金涉及到小石、小石母亲和姐姐的共同权益,可视为三人共有。 在没有明确约定赔偿金管理方式的情况下,小石、小石母亲和姐姐都有对这笔钱进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姑父在没有得到三人共同授权的情况下,独自将赔偿金存入自己的银行卡并拒绝归还,这种行为不符合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管理的法律规定。 如果姑父要代为管理这笔赔偿金,应当与其他共有人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明确的约定,保障各共有人的权益。 对于姑父的做法,你怎么看? 信源:小莉帮忙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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