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间,三品官员曾秉正因直言进谏得罪了朱元璋,被罢了官。这位清廉的官员,穷到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无奈之下竟卖了自己四岁的女儿凑路费。朱元璋听说后大怒,下令:“阉了他!”这一刀,切掉的不仅是曾秉正的身体,更是朝廷的体面和清官的尊严。
曾秉正,时任通政使,正三品,负责奏章和官员文书往来。他为人正直,办事果断,洪武初年颇得朱元璋信任。然而,言多必失,他因劝谏过急,触怒了皇帝,最终被罢官。
离开通政司后,曾秉正一无所有,没有封地,没有俸禄。他想回南昌老家,却连路费都凑不齐。他清廉一生,不收贿,不贪污,却落得如此下场。他蹲在屋里,愁得头发直掉,无人接济,无人借钱。
无奈之下,曾秉正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决定——卖女儿。他卖掉了自己最小的女儿,一个才四岁、刚会走路、刚懂事的小女孩。历史没有留下她的名字,只有一句“鬻其四岁女”。那年是洪武十七年,曾秉正牵着买主,背着包袱,带着小女儿走在街头。她哭,他低头,没有回头。
这件事传到皇宫,朱元璋听后震惊,不是同情,而是怒火。他拍桌大骂:“清官不贪,不代表能卖女!”他下令:“阉了他。”这不是革职,不是充军,而是宫刑。曾秉正从三品官员变成了宫中的宦官。
朱元璋的这一决定,有其深意。首先,他要立官场规矩,清官可以清廉,但不能失节。其次,这是震慑,清官若失节,比贪官更可怕,因为人们信任清官,一旦崩塌,影响更大。最后,这是制度的自绑,洪武朝法严如火,连自己人都不留情。
此后,无人再敢说穷,无人再敢说节操可以“暂时收一收”。朱元璋用曾秉正,杀了一群观望者的幻想。曾秉正做错了吗?他没贪,却卖了亲生女。有人说他无奈,也有人说他不值。朱元璋狠吗?狠,但他的狠不是冲动,而是设规矩。这件事,伤的不只是一个父亲,更是那个朝代官员最后一点软处。历史没有评语,只留下六个字——“阉之,为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