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 大于 生命权?终于出台政策了: 针对 艾滋病 的隐私权,浙江、广东、广西、云南、新疆等地通过地方条例,允许医生在特定条件下告知艾滋病患者配偶。 最近,关于婚前检查的隐私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多数人支持取消艾滋病患者的婚前隐私权。 隐私保护绝不是疾病传播的挡箭牌!婚姻应建立在坦诚之上,婚检报告必须告知配偶知情。 现在,地方政府出台政策,认为向特定配偶告知不构成《艾滋病防治条例》禁止的“公开隐私”,可以说是全国“抗艾”迈出的重要一步。 希望该政策能快速地全国推广开来。
防艾滋,一直在行动。广西和云南出台了新的规定,婚检查发现艾滋病,可以告诉患者的
【181评论】【48点赞】
北极星
婚检艾滋病病连配偶不告诉,婚检个求呢,想让中国人都得艾滋病吗
FunFun 回复 06-23 17:07
那也要你的配偶将检查单给你看
用户10xxx57 回复 06-23 21:09
不准抹黑挑刺。
用户10xxx03
支持艾滋病患者额头刻字,流放印度
山旮旯 回复 06-23 10:59
三哥可不会嫌弃!
主流基♛ 回复 06-23 10:54
太无情
煮酒燃烟
应该是公示,远离传染病毒,别祸害人间!
寒山泉111 回复 06-23 10:18
如果不公示,是害人又害己。
金德
不是允许,而是公开把报告结果发给双方,对有艾滋病的及的治疗,才有防治作用
用户99xxx19
什么?允许医生在特定条件下告知艾滋病患者配偶?嫌国人艾滋太少了吗,应该全部公开可查集中隔离
简简单单 回复 06-23 21:59
你怕是不知道以前是不允许说的。现在允许向配偶说。算是好的开头了。完全公开是不可能的。道德上彻底说不过去。因为不是所有的患者都是乱来的,有的是被故意传染或者母婴的或者医疗暴露感染的。他们本来就是受害者,曝光确实不应该。其实应该立法,必须在伴侣之情的情况下进行性行为,否则按照故意传播传染病来论
斜阳不斜
谁不知道现在婚前性行为普遍,等到婚检也太迟了吧?检测出来还保密,就更加荒唐了!我觉得,可疑者要强制检测,已检测出来的要限制其相应的自由,更要禁止与健康人结婚。
刺蝟愛上玫瑰 回复 06-23 16:45
十年八年就开始了,不用等到二十年,不信等着看
康剑尘 回复 06-23 19:23
可能和洋人接触的至少每年强制查一次
用户34xxx22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不能例外!
浊以静之徐清
都患艾滋病了还要什么私隐权[哭笑不得]
Kevin Mao
不止是艾滋病,针对婚检中任何一方的健康异常都要无条件通知另一方知晓,不然婚检的意义何在
为了谁
配偶一旦有艾滋病就有很大概率对一方不忠,完全可以让另一方知情且尽早治疗。
海畔阳光
在大是大非面前,需要修改法律法规的滞后性或互相扯蛋之处,生命权永远大于隐私权!
春回大地 回复 06-23 12:56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
小飞
公开绝症传播者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保护、免受毒害
高句丽建国的年份根本不是公元前37年
有人问为啥不严防艾滋?实际上不是不防艾滋,而是实在防不住艾滋了,已经放弃防控了。因为34个省的现存艾滋感染者占总人口比例已经高达1/900了,每900个人里有1个艾滋感染者,所以已经防不住了。另外,强烈要求每个县公布本县今年现在存活的艾滋感染者占本县总人口的比例。
潜龙勿用 回复 06-23 19:33
不能放弃啊,最起码要恢复入境检测
高句丽建国的年份根本不是公元前37年 回复 潜龙勿用 06-23 20:22
已经放弃防控了。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国志
全国艾滋病患者全部安排安乐死,避免他们痛苦,还有传染病毒,,,对于外国艾滋病患者统一安排间谍投放病毒罪,全部安排入狱30年,送新疆沙漠种树
三国志 回复 06-23 13:21
所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被确诊直接强制安乐死刑,才能有效控制,并且对于携带病毒入境的外国人,不管3824直接就地安排间谍投放病毒罪,不死刑就30年新疆沙漠套餐,避免浪费资源
风中劲草
因为医生隐瞒婚检报告得病可以起诉医生,让医生制服今后治病费用
千惠华 回复 06-23 19:16
法律要求医生不得告诉非本人以外,你自己得关别人医生什么事?挺乐的,你来验有没有艾滋,医生没告诉你有没有艾滋?你自己非要和艾滋病的人啪怪谁呢?
tamadejingranshini
艾滋病不告知,这和谋杀有何区别
用户14xxx14
其实强制婚检不应该取消!
永恒之树
上大学就应该定期艾滋病检测,有病的退学,现在大学校园艾滋病成灾。
71
不止传染病,只要是婚检,就应该如实告诉双方检查结果
用户86xxx04
就一个隐私权 害了多少无辜的人 艾滋病还是集中管理吧
天师兔
支持婚检结果对配偶公开,支持新生儿落户口强制亲子鉴定
凉风有信
有病还隐藏?再传播给他人不成,这可不是隐私权了,而是有意无意或更是恶意传播。
1條蕗1爿兲1個辵卞佉
全中国健康的人还没一个病种的人权大?又不是全国公开处刑!家属关联应该有知情权和协助防止传染责任!
用户52xxx62
建议效仿新冠病毒的管控措施,远离艾滋人人有责
一片阳光
得有艾滋病的一律集中关起来
管住自己的手指
查出来有艾滋病不告诉结婚对象,这和故意杀人有啥区别?
为什么我被强制改名
艾滋病根本没有特效药可以治愈,这是在烂用隐私权,这是对大众健康权的侵犯。
乱世地球
艾滋病毒携带者,这种恶性传染病,应该公开身份信息,避免其他无辜者因为信息缺失而成为受害者
嘴角轻扬
弄一个岛让这些喜欢乱搞的 都禁锢在岛上 说不定还会进化出艾滋病抗体[滑稽笑][滑稽笑]到时可是给医学做出巨大贡献
小二上壶茶
只要你没定死,那就有大把的空子可以钻,这就是社会。
煞腾星
这玩意就恶心人,你说女方得了艾滋,你告诉男方,女方告你!你不告诉男方,男方去告你!里外美好!
用户17xxx62
点赞,不能用所谓的隐私权凌驾于生命权。法律,还是不要啥都一刀切的为好
穷则我独善其身
“终于出台政策了:针对艾滋病的隐私权,浙江、广东、广西、云南、新疆等地通过地方条例,允许医生在特定条件下告知艾滋病患者配偶。”——竟然没有四川[无奈吐舌][无奈吐舌][无奈吐舌]
用户93xxx15
艾滋病啊,知道自己有这病还结婚,不告诉配偶应该判刑,还隐私权个屁。
世界大同
连婚前检查结果配偶都无权知道,那这个婚前检查意义何在。
用户54xxx02
其实报告就在对方手里,你跟他要,他不给你,那还不说明情况了?还结个屁婚
大风轻云
这是拿我们中国民族的未来开玩笑,让我们堕落深渊万劫不复,绝对是间谍。
海参崴热心市民
隐私权相对的是知情权,特别是配偶之间,是不是可以一起签一个申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保证知情权,那么必须公开…
如果可以的话
艾滋病人没有权力获得隐私权,建议在额头上强制纹上艾滋病特有刺青
珠江水逝
特定条件是啥?不是应该告知吗?这应该是疾控中心的义务。
何以故人渺 回复 06-23 18:54
情夫情妇感染了,检查出来后可以告诉他们的配偶啊,又不影响,但是你不能把他们的病情告诉别人
用户99xxx79 回复 何以故人渺 06-23 19:00
为啥不能告诉别人?你怎么知道他或者她就一个情妇情夫?或者我问你,你敢和病者一起共事不?你敢和他们一起吃饭不?
用户37xxx58
全部发配津巴布韦和斯威士兰都是艾滋病超过三成的位置
咨再
应打击外国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染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幽门螺杆菌和各种皮肤病寄生虫,而且因为乱搞了就带着晦气,还毁灭别人家庭幸福,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好的爱情观,不要和没道德人交往,拒绝未婚同居,贞洁没了,如果没结婚分手了,就对不起未来对象,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有真爱
宇宙
以前的专家呢?
用户18xxx79
重新立法,发观艾滋病患者立刻隔离!
警警惕五筒小小心两索
@:在健康人之中、埋隐雷,~?[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16xxx20
坚决废艾滋病防治条例
用户14xxx79
这有个毛用,95%的婚前行为,还有用吗?????
用户18xxx64
艾滋病不许结婚,否则砍头。
余跃龙门
婚验不应该有隐私
1P震埼玉
什么是特定条件?????
用户14xxx34
艾滋病人的隐私权=传播十N
风雪归人
健康权大于隐私权!
如果没有你
生命权大于隐私权,任何威胁到个人人身生命安全的必须要告知~
午炎
目前婚前检查的所有检查项目都是可以在医院公开做的,结婚前两个人分别到医院去做完了,然后把检查结果互换看一下就行了。
树懒
建立艾滋病网站,艾滋病患者信息网上可查。
自律
执行那么多年,防疫部门,执行的很爽,专家才有饭吃!
用户11xxx15
好像婚检女方流产多次也不会告知
L z j
注意了:是给配偶看的,不是给恋人看的,同居也不能看!
用户12xxx61
艾滋病患者,应该强制穿印有艾滋病毒携带者字样马甲!防止扩散。
用户10xxx06
应隔离,防止恶意传播
英雄
越开放越快倒闭
用户44xxx05
外国人入境必须提供三日内的体检报告
百家爭鳴
等到婚检的该发生的早发生了,还是全民普及筛查靠谱
用户16xxx20
坚决废艾滋病防治条例
夕阳余晖
百分之九十的女人表示反对,小仙女们更接受不了[捂脸哭]
新号
艾滋病人的隐私比别人的性命重要?
冬至白鹭
湖北呢,湖北呢?
晴时雨
不全国检查艾滋病性病,捞女病,我反正是看不上女人
用户10xxx34
四川呢,四川可是艾滋病重灾区,啊,我不结婚的啊,那没事了
流星
这算是亡羊补牢吗?
用户16xxx64
应该规定领结婚证时必须有艾滋病体检单才可以领结婚证。
用户10xxx15
支持公开。
成都
珍惜生命远离媚黑女
人心
[裂开]特定条件是指什么
熊某某
婚检结果另一半应该有知情权,不然婚检有什么意义?
逐浪汉子
对配偶讲隐私权,可笑至极!
好物分享小米姐姐
如果不公示出来,侵害了我的生命权和知情权
zzw50十
艾滋病出轨还是有风险的。性乱人群法律不保护一下?人家性乱权利得不到保护
凤凰斯考尔
禁止带毒外国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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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艾黑应隔离
用户11xxx20
对每个人负责就应告知应知道的人,尤其是妻子或恋人。
用户10xxx71
为什么要保护那些祸国殃民的人!
春回大地
没有结婚得性伴侣呢?一样会传染
沧海勇进
什么是“特定条件”?
红颜无罪
搞笑,婚检就是为了健康,有病也不告知,还检个屁
用户10xxx21
让艾滋病人与艾滋病人结婚,正常人与正常人结婚
waicmlpy
早该如此了,打了几胎也要告知
梦影轮回
男的活该,都做了婚检男的不要求女的给你看是不是傻子,你要求看报告女的不给那这婚结不结就要想清楚了,不怕死的就上。
fhvdgh
艾滋病患者必须额头刻字让所有人知道避雷,只有公示了才能克制传播
好人难做
啥特定的条件
我的号托管
人依赖秩序,因此必须先集体秩序,后个人权利
用户87xxx90
应该在额头上烙一个标记。免得害人
zchaenngg
绝症应当互相告知!
我有一个朋友想问
那个隐瞒婚检艾滋病的医生该打
su
隐私权能大于生命权吗?必须要公开这些艾滋病人的信息,必须要有双向选择的权力
用户14xxx68
发现艾滋病人知道自己病症并肆意传播的 直接判危害公共安全 并通报
gwl
如果不是隐私权,现在中国爱滋病人致少少90%
黄山雾松
应当比地方条例更高一级法律来规定才有约束及规范力。且该病已严重影响社会安全及民族繁衍了,应当对有意传播者用刑法严惩。
坐望云起
搞笑的隐私权!你这要伤害他人伤害社会
用户10xxx00
艾滋病患者如果对性伴侣隐瞒病情是不是应该入重刑?是不是应该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