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不舒服就到中医院看医生,医生就给女子的颈椎做正骨,结果正骨之后,她生活无法自理了两年,每天花费在1500元到3000元,她不得不卖房看病,而医院不但不赔偿,当时那名医生还正常看诊。 据潮新闻6月20日的报道,冯女士瘫躺在床上,连正常的生活都无法自理,她很痛苦,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了两年了,每当她想起两年前,让她瘫痪了这件事,她内心依然毛骨悚然。 两年前,她的颈椎不太舒服,她想着自己可能是落枕了,但是又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好,脖子扭一扭她都觉得疼,这看起来又不像落枕,她心里很忐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很担心自己拖一拖会越来越严重,于是她就来到中医院。 当时她是想着,这好像是骨头出问题了,找医生按一按,可能就好了,毕竟骨头疼的话,吃药可能也没有多大的效果。 她来到医院,医生姚某为她看看诊,姚某只是问了她一些具体的情况,具体哪里不舒服,他没有让冯女士做相关的影像检查,然后就开始为冯女士正骨。 他让冯女士坐好,然后开始扶着冯女士的头,紧接着就狂甩冯女士的头,当时冯女士的脑袋里,就听到骨头咔咔咔的声音。 当时她就吓坏了,她似乎感觉到脖子哪根骨头被扭坏了,紧接着,她的左眼视力就显示了复视的模糊,她吓坏了。 接下来她更加感到害怕,5分钟后,她慢慢地感觉从小腿到大腿,然后再往上延伸,她都感觉没有知觉了,她想走,可还没有走出医院就瘫了过去,即使送去抢救,也依然无法改变她瘫痪的现状。 事情发生之后,冯女士没有放弃自己,她辗转多地,到处去看自己的病,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够恢复知觉,爱美的她,还能穿上漂亮的裙子,摇曳在街头小巷里,她也还想着,穿着运动鞋游山玩水。 可是两年了,她依然还瘫痪在床上,即使看医生,情况也没有好转,每天还要花大量的钱,至少也要1500元,有时候一天还要花上3000元,昂贵的费用让她无力承担,她只好把房子给卖了,继续看病。 可她实在是太累了,不但身体累,心更累,她不知道自己是否有一天还能站起来,她每天都活在痛苦当中。 更让她痛苦的是,这件事发生之后,她没有获得赔偿,为她看诊的那名医生,现在还在正常的坐诊。 冯女士为自己感到难过,也想为自己讨个公道,她想拿回当时的病例,想看看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自己瘫痪的。 但是她始终拿不回自己的病历,即使她通过很多途径,想要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但是都遭到了拒绝。 如今冯女士一边承受着身体的痛苦,一边又替自己的遭遇感到不公。 看到冯女士的遭遇,很多人都为之一惊,大家也感到很害怕,也觉得脖子以上的位置,真的不能随便正骨,这实在是太危险了,这不像手跟脚,手脚正骨一下,可能手脚就灵活了,但是脖子这个位置实在太重要了,不能出现一点差错。 正如冯女士所说那样,医生猛甩她的头,这与剥夺他人生命没有两样,事实确实如此,一旦用力不对,轻则瘫痪,重则失去生命。 那么冯女士遇到这种事情,她该怎么办呢? 1、 如果冯女士想要主张获得赔偿,则要拿到医生有过错的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冯女士只有拿到病历本,证明当时的医生在正骨的过程中,操作是有失误的,冯女士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2、 在这件事当中,医生在正骨之后,冯女士就瘫痪过去了,医生的操作可能存在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只要医生存在医疗上的操作过错,那么医院就应当进行赔偿。 3、 一旦冯女士证明,医生存在过错,那么她的人身损害,都可以要求医院承担费用。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现在冯女士还没有得到赔偿,她每天的花费实在是太高了。 那么你认为当时的医生操作有过错吗?
湖南长沙,女子不舒服就到中医院看医生,医生就给女子的颈椎做正骨,结果正骨之后,她
北岛社会
2025-06-21 1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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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1xxx54
我认为这种医生就不该话,他会继续危害人类!
鸿金
颈椎推拿十分危险,一般要拍好片,没有按摩禁忌,手法由轻到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