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精神病!”广东廉江某村,一家祖孙3代在家中被持刀闯入的隔壁男邻居残忍杀害,

肆时哾 2025-06-20 15:37:08

“又是精神病!”广东廉江某村,一家祖孙3代在家中被持刀闯入的隔壁男邻居残忍杀害,唯独在房间睡觉的婴儿侥幸存活。凶手被抓后,称自己已经吃了5年精神病药,后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受害者家属难以释怀,不满鉴定结果,称这么多年全村人都没有听说过有凶手患有精神疾病,同时表示,与凶手无冤无仇,不准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想凶手被判处死刑!

据悉,案件处理过程中,凶手的父亲为了掩盖凶手的罪行,帮助凶手把作案所用的菜刀丢进鱼塘,导致自己也被刑拘。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又是精神病!精神病不应该成为免死金牌!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评价涉事父子的行为?

涉事男子持刀闯入邻居家中,先后将邻居一家3口杀害,毋庸置疑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的犯罪事实,使犯罪分子不被发现、追诉的行为。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则是指实施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使意图使当事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具体到本案,涉事男子的父亲帮助男子将菜刀丢进鱼塘,试图通过毁灭证据,掩盖男子的罪行,构成的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而非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精神疾病是不是免死金牌?涉事男子有没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见,只有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才能把精神病当成免死金牌。

像本案这样,凶手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不是说“应当”“必须”从轻或减轻处罚。

涉事男子与邻居无冤无仇,一连杀害邻居祖孙3口,还是有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3、如果不认可鉴定结果该怎么办?现在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期还能否主张赔偿?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具体到本案,受害人家属如果不服鉴定结果,可以依法要求补充或重新鉴定。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0条的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受害人家属如今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后期还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进行索赔。

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涉事男子如果确实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人家属后期在向涉事男子索赔时,还可以追加上涉事男子的监护人,要求涉事男子的监护人承担对男子监护不力,进而酿成这场悲剧的责任。

4、最后,精神病人无缘无故伤人、杀人的案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追责只是后话,如何判断周围的人是不是精神病人?谁来保护我们的安全?平时我们又该如何防患于未然,才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你有没有好的想法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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