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离婚后,将6岁的女儿留给了前夫,她渐行渐远,和女儿断了联系,不久后女子再婚,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她和二婚丈夫的名字,30年后,女子病危,想认回女儿,女儿拒绝,女子去世后,二婚丈夫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女子50%的房产,女儿不乐意了,我也是第一继承人,房子有我25%,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法律和人情掰手腕。
按《民法典》规定,亲生子女就算几十年不联系,照样有资格分遗产。
可法院也说了,要是子女明明有能力养父母却不管,那遗产可以少分甚至不分。
但问题来了,这姑娘从小被亲妈扔下,成年后突然冒出个病危的妈要认亲,换谁心里不膈应?
举个例子,就像你小时候被邻居家狗咬了,三十年后狗主人临死前说要把骨头留给你,你说这骨头该不该要?
法律上这骨头确实有你一份,可心里那口气就是咽不下去。
法院最后判了25%,估计是觉得母女俩都有难处,一个当年狠心抛下孩子,一个憋着三十年委屈,这25%算是给血缘关系留的最后体面吧。
这本身就是两个官司,赡养案和遗产继承案。一,赡养案,女儿没赡养母亲问题。母亲不与女儿联系,是母亲放弃女儿的赡养权利,是女儿没实际赡养的主要原因。而且,赡养责任还在于“父母年迈,自理能力差”有关,不能是儿女才刚成年,父母才40岁就要儿女赡养。依文中说,估计母亲也就60岁左右,未到急于儿女赡养的程度。故女儿没有赡养母亲的“错”,并不大。二,遗产案,女儿是女子亲生,毋容置疑,女儿是第一遗产继承人,又没行为实际造成母亲死亡,在没遗嘱情况下,当然有遗产继承权了。
一笑之而过也
最毒不过妇人心,吃亏的永远是男人。
廖小丽 回复 06-12 12:52
你妈是什么人
提辖 回复 廖小丽 06-12 14:05
问的好!
生活忙碌中~~
这就是没有遗嘱的后果
地落天锤
18岁以前的扶养费没给,得25%那就没毛病,要是给了扶养费,不照顾母亲那25%就够呛。
圣海伦娜岛的苏霸心
我觉一半更合适
小张 回复 06-12 12:19
25%就是女人遗产的一半
圣海伦娜岛的苏霸心 回复 小张 06-12 16:51
不是50吗
黑马
瞎扯,基本常识都搞,还写什么乱七八糟的
用户16xxx39
这个有点搞不懂,离婚,男方,女方,娃财产不是已经分割了么。既然离婚了就断的干干净净吧,最怕磨磨唧唧来回拉扯,各过各的好自为之不好吗。
用户11xxx85
按你说的是现在婚姻法,和遗产继承的法律法规都有问题,首先母亲在女儿小时候离了婚,几十年没有联系,就断绝了母女关系,到了母亲病重想见女儿,但女儿也不去了,就这二样它们二人已经断了亲情,就母亲有没有遗产和这个女儿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果法院判它女儿有25%,那以后父母在生赡养方面不尽责,死后能得到遗产,有资产的老人,子女巴不得他们早点死,尽快得到遗产,
方天画戟
编故事
闹着玩儿
法律:房子50%已经归男人,另外50%男人和女孩各一半,所以这个就是按照正常的法律规定判的吧,没有任何异常吧|!
陌上人如玉
娶生过孩子的就有失去四分之一家产的风险,让贫穷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榴梿鸭 回复 06-12 14:15
有遗嘱就可以了。
风之子
这种和孩子断联的女人,想想都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