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这点心意你一定要收下!”回顾20多年律师生涯,有时候也会被一些小事感动。
下午,一对农村来的夫妇带着几岁的小孙子没有预约,直接来到办公室。
正好这天下午没有外出办事,这是七八年前的委托人,我赶忙放下手上的工作,招待他们在办公室喝茶。
刚刚落坐,老人家突然从随身带的一个装有特产的大口袋里拿出一个红包来,激动地说,当年他们家的案件,因家庭困难只付了很少的律师费,我们对他们的照顾,他们心里很清楚,一直把这事儿记在心上,也因为家庭困难,所以多年来一直都不好意思联系,总觉得欠着一份大人情。
他们说,这次来是因为家里被征地获得了一笔补偿,想着一定要过来把这笔“人情债”还了,以“了却多年来的一桩心事”。
他们的案件是一个刑事案件,儿子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朋友介绍委托我们担任他儿子的辩护律师,案件也取得了他们满意的结果,远超他们预期。
其实当初接他们的案件,完全是看他们挺可怜的,很同情,对于律师费,还真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一点,与同类案件相比,可能只是零头,不过也从来没有把这点事放心上。
这个红包自然是不可能收他们的,虽然他们执意要给,但最后在一再坚持,并搬出办公室工作人员“宣讲”有关规定后,他们才作罢。最后,实在推脱不了,留下了他们带来的那袋土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