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江苏,一棋牌室老板,出于“老顾客情谊”借给常来打牌的男子4000元,对方承诺事后还钱,结果输完钱之后人就联系不上了,气得一纸诉状把男子告上法庭,结果判决一出来,反倒是他成了“白赔”的那个。[微风]
6月4日的报道,男子章某很老板孙某两人很熟,那天章某打牌把带来的现金打没了,赌瘾又上来了,就问老板借了4000块钱,说打完就还。
老板想着平时关系挺好,而且章某也经常来,就信了,借了4000元,结果人家输了之后拍拍屁股走人,再没露过面,微信不回、电话不接,老板才发现问题大了。
想着有转账记录老板一纸诉讼把章某告上了法庭,但法庭的判决让他懵圈了。
法官明确指出:孙先生作为棋牌室经营者,明知道章某借钱是为了继续赌博,还把钱借出去,等于间接助长了赌博行为。
这种借贷违反公序良俗,按《民法典》规定,借贷关系无效,钱就这么打了水漂,老板真是欲哭无泪。
很多人觉得“打打牌没什么”,可一旦涉及金钱和赌博,问题就大了,不仅可能失财,还可能触法。
从道理上说,章某确实不讲信用,但从法律角度看,老板也确实踩了红线,法律不保护的,不是欠债不还,而是这场债本身就不该存在。
我觉得,4000块钱买个教训也挺好,很多人跟熟人来往时容易轻信,有时候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但一旦涉及到“赌”这个字,就必须警惕。
不帮赌徒“翻本”,就是在保护自己。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