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呐,一夜之间
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来了!!
人民日报报道,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已经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新法规定“在争执中被殴打的一方反击的,不予处罚。”不再以“违法行为”来定性被殴打的一方正当反击。
有网友表示:
互殴是针对两个坏人才适用,坏人欺负好人,好人只要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
惯用的互殴这个词就要成历史了。一有治安案倒,就定性互殴,被打者不敢还手,只有被打的份。
法律要简单明了,不能让坏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钻空子!就一句:谁先动手谁输。
天呐,一夜之间
新增正当防卫条款来了!!
人民日报报道,正当防卫的防卫限度已经写入《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新法规定“在争执中被殴打的一方反击的,不予处罚。”不再以“违法行为”来定性被殴打的一方正当反击。
有网友表示:
互殴是针对两个坏人才适用,坏人欺负好人,好人只要还手就属于正当防卫。
惯用的互殴这个词就要成历史了。一有治安案倒,就定性互殴,被打者不敢还手,只有被打的份。
法律要简单明了,不能让坏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钻空子!就一句:谁先动手谁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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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量天尊
把帮扶和碰瓷也定性一下为敲诈勒索就好了,必须让邪恶的人受到惩罚,这样咱们的社会风气和文明就慢慢的回来了!
你是那个谁来个 回复 05-27 00:23
有道理!让讹诈的人付出代价!!!讹多少赔多少!!!
其实我喜欢你啊 回复 05-27 16:21
碰瓷入刑了
用户10xxx34
对公检法人员应该定期培训,不合格者应该开除!
82455639 回复 05-26 23:51
终身追责
旋风情 回复 05-26 23:44
对的,要年审
小东
早就该改了!不能助长社会不良风气!被侵犯不能还手否则互殴莫名其妙
用户74xxx68 回复 05-28 07:10
“先动手的承担责任、被打的正当防卫无过错”、“老人被帮还讹人就应按诈骗处罚”、“老头乐能生产销售不让开”、“老头乐五证照横冲直撞还没法管”这么些是非对错明白着的事都纠结拖延这么多年解决不了,也真是无语!
用户18xxx47 回复 06-01 13:36
碰瓷判极刑!极具恶劣!极其影响社会风气!
用户10xxx66
谁先挑事,谁先动手,谁就输;被动者,后还手就是正当防卫。中国的文科要推倒重来!
黎生 回复 可爱小熊 05-26 23:55
先挑事的人不能算正当防卫
可爱小熊 回复 05-26 21:48
一个大壮先挑事弱小,但不先动手,如果被欺凌的弱小被迫先动手,大壮只一拳,可能就会造成轻伤或者重伤。这咋认定[墨镜]
用户18xxx89
终于良心发现了
用户10xxx16
遵循因果关系的法律才是正确的,比喻没有欠薪,哪来的讨薪
一往无前
早该如此,为什么到现在才改正,这是有关部门的失职,应追责
游客 100xxx86 回复 05-27 01:00
送你个地假称号,认知能力不如幼儿园[害羞]
猫儿 回复 05-27 13:06
动不动追责,说点现实的,又不是小孩子了
小鹿乖乖
民怨大了,不得不表态一下,是否真能落实,要看行动
柳毅 回复 05-28 08:37
动口和动手,有质的差别
Nuomo 回复 05-28 08:49
现在这个社会要适应嘴贱等言语挑衅行为,因为言论自由,不当言论可以录下来去报警打官司要赔偿,但自己不要动手
用户10xxx85
正当防卫早就有了,只是没人执行
老猫 回复 05-27 23:48
是刀子没扎你身上就不能还手,就算扎了,也要冷静反击,不能反杀不能扎要害
提款机 回复 05-28 21:54
要死了再还手,不然不算正当防卫
孤灯清照
希望下一步进化成: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后动手的人都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只要先动手,不论何种理由,均负全部民事刑事责任!
6689 回复 05-26 22:26
任何事情都不能过了,过了就是没有道理了。法就是要在这个理中作出扶正治斜的规则。
愚人码头 回复 05-27 16:22
你这种极端份子。别人要是挑动你先动手,顺手把你打死算正当防卫吗?
用户18xxx55
如果没有证人和监控,如何确定谁先动手的?
天道酬勤 回复 05-28 09:31
那就变成互喷
王海风 回复 05-29 04:00
头戴摄像头……这玩意要大卖的节奏
用户10xxx93
呼吁追究恶法法案提案者的责任
江门用户 回复 05-27 08:25
这个新闻是不是真的?不太相信
用户17xxx76
是那个王八发明“正当防卫”这个词,我觉得对方肆意挑战并先动手殴打对方,对方有权至于他死地,切不追求责任。
用户11xxx94 回复 05-27 07:32
如果无赖老板拖欠血汗钱被打了,他是不是可以打死民工而不负法律责任。
6689 回复 05-26 22:27
如果是弱势防卫呢。
用户77xxx62
法律本来就是要查明事实,遵循因果关系,根据社会道德观念和公序良俗来判定对错,正当防卫也是要根据双方事前行为对错,事实经过,防卫手段和程度来界定的。比如:对方插队,你出言制止,对方不服还先动手,你可以还手防止伤害。但防卫过程和手段要是对等的,不能持械或纠结多人对其进行攻击,而且制止伤害后不能继续攻击w
傅国义 回复 05-31 19:11
所以,君子动口不动手,正式立法
方天画戟
假的,不可能。少爷小姐们判案累,绝对不如互殴省心。
565685996
被互殴伤害的人怎么办
岛主 回复 05-27 09:24
都说了,互殴这个词要逐步取消了,你还在这里互殴!文中不是说了吗,谁先动手谁输!等法律完善了被打的一方,瞅准时机往死里还击就行了,就是给闹事方一个警告!
芯宇空间 回复 06-02 05:39
互殴这词本就不应该存在
大树
一定要重罚先动手打人者,只有这样才能让先动手打人者有所顾忌,我们的社会导向就是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主动打人者少了,由此造成的恶性案件也就少了,我们又向文明社会前进了一步。
榜一大哥
[狗头]违背妇女意愿
用户15xxx16 回复 05-26 21:31
违背崂女的意愿吗?
潜龙勿用 回复 05-26 20:19
啥都能违背妇女意愿我也是服了[捂脸哭]
关山五十州
好人与坏人的标准怎么鉴定
蓝色宝宝 回复 05-26 20:47
好与坏没有标准鉴定,只有对立方。
用户10xxx79
这么简单的道理,才能明白
用户10xxx44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用户10xxx22
支持👍
剑胆琴心
互殴这个条款只要还在正当防卫就不可能成为定性的主流,很多时候无法现场判定只靠双方主观评述怎么认定。
当时只是道寻常 回复 05-27 00:20
不管,反正查清楚是你警察的责任,查不清楚就不能处罚,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矛盾对准警察
韩干照夜白 回复 05-27 15:26
这样就可以每天拿一个警察24现实跟着你,看是你先动手还是对方先动手。也不行警察也得按劳动法休息,必须每个人配3个警察三班倒24小时跟着你,再加上内勤办公的,一个人得配4个警察,这样就可以11亿警察保护3亿人,你的人生安全就得到保障了。
白水
现在才眯瞪过来,不知已经冤枉了多少好人,污染了社会道德多久!
用户10xxx44
在首先被伤害方为防止进一步伤害在一定情节下反击应属正当防卫,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造成一般伤害应免于刑事责任,如果对仿止侵害者更进一步伤害造成对方一定重度的人身伤害应属于正当防卫,但当侵害方己失去侵害能力后被侵害方继续对侵害方实施打击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则应属于防卫过当或故意伤害,应视情节而定。
鲁槐
以后千万别中了坏人的计谋先动手
無言 回复 05-27 15:12
这个是真的,以前就是考虑这一点,被坏人激怒先动手。
滚蛋吧肿瘤君
还在审议,离着正式施行还早呢
一蓑烟雨
假的,不可能这么不够严谨,比如先被打的一方可以还击不予处罚就漏洞百出,比如还击造成的伤害程度就没说明。
爱相随
正当防卫是正义战胜邪恶势力的最后手段,在自己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 险威胁时逼不得已而为之的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当然应为弱势群体免责。
无所事事
赞👍🏻,盼了二十年了。自己是法律业余爱好者,二十年前,就希望国家修正如今这样的正当防卫的法律定性。
用户10xxx51
入民宅行训闹事者!正当防卫![作揖][作揖]
中庸
心眼坏,嘴厉害的,身体又强壮的。骂街,使劲骂,骂到对方忍无可忍,出手攻击对方,然后反击。以后绝对有人这么办
M先生
互殴是指黑帮之间火拼行为。不能用以强凌弱的反击行为。
静音
美帝给咱加税咱反击 美帝又加咱又反击 如此三番 按过去是不是也应该定位互殴
用户78xxx52
如果我出手没打到你,然后等你先打到我,我再打到你,是否算正当防卫?
11不舍 回复 05-26 20:05
不算
顺其自然
法律界终于干了一件人事
用户11xxx30
有监控、证人或其他证据的都好说。现在难点来到了无监控、无证人、无其他证据的环境下怎么保护普通人的合法权益
用户68xxx92
简单问题 为什么会搞到现在
没信号
互殴是哪位大法官的专利啊?
芝麻 不开门
坏人肯定打过很多架了,我还手,打不过怎么办?
武当驻少林办事处主任王喇嘛
翻来覆去,80.90年代,打个架,jc还会问,哪方先动的手。
用户16xxx83
马后炮,很厉害的,但不好达成……
我的北国之旅
不知道就问-互殴是谁说出来的我的感谢他家八辈祖宗怎么生出这么一个250后代来。
tk
可以这样规定。打架双方。谁先站着没动的算自卫。谁先靠近对方的算打人的。双方都不靠近就打不起来。
用户10xxx90
打架是双方的事,怎样确定谁是被殴打的一方呢?被殴打的一方可能是惹事的一方,后来实力不济变成被殴打的了。
用户79xxx75
我觉得,执行到基层,还需要些年
用户10xxx29
定性为互欧才好调解,调解好了就不用上系统,不用上系统成绩单就是优秀的
用户79xxx80
法官不认有办法吗?
老酒
先下手遭殃!
用户84xxx76
看法官不看法
用户16xxx60
这新的解释应该给予肯给。但也应该对之前搞的严重违背法律精神的“互殴”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是否也该给全体国民,尤其深受“互殴”其害的受害者们一个解释?
西红柿
行动挺快。精神病杀人也应该被判死刑。只是希望这个杀人的精神病患者能早日投胎成正常人。
用户10xxx07
以前规定被打是不能还手,湖塗至及正中盎犹圈套。家、国、外国都是一个样,没有那个傻子傻傻地站那里挨揍。
用户40xxx54
一帮吃饱撑的说个毛线!洗洗赶紧睡明天还得搬砖!
潜水的鱼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点赞]
老烈火
打他
有人说名字取得够长就会有傻子跟着念
真的假的?可千万别是自嗨假新闻
用户13xxx58
我举手赞成,治安案件也应该有正当防卫,不然老实老是受欺负,这下好了,今后谁动手打我可以还手了。[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沧海 回复 05-29 07:39
然后他说你先打他!没有监控证人怎么办?[捂脸哭]
箭竹之翼
被逼无奈动手的要减轻处罚
徐家嘞男人
近因选择才是应该改一下,把因果关系理论加进去
用户13xxx07
几十年被砖家害惨多少善良无助弱人
随缘
碰瓷为什么不写七刑法?
翦翦风
还没落地,等消息
行云流水
这才是人干的
庚牛火
因为要判定谁先动手,要办案人员费心费力!要找证人,要视频。现在广布天网,要省事。所以,与时俱进,条例改了。要以前,没摄像头,都说对方先动手!
用户79xxx10
应该把治安案件的上诉期提高到10年。应该由人民代表监督案子的判决。
ILNBA
小榄人民东升人民发来贺电[红脸笑][点赞]
用户17xxx51
法律的进步
zzw50十
查清
时事大观
这是中国文明的一大步
阿义
负欧
平安
支持改革[点赞][点赞][点赞]早就应该改这样坏人也不敢猖狂了……
用户16xxx08
村里来了两个人贩子,抓了个3岁娃,村里男女老小群起围功,人贩子掏出刀子正当防卫
小松鼠
得来几个真实案件看看,才能行[滑稽笑]
用户15xxx92
终于不糊涂了!
用户36xxx24
教育也该整顿了
冰冷炎热
终于说了一句人话。
漂游张
如果被判互殴,怎么申诉,有具体申诉通道吗?
蓝色宝宝 回复 05-26 20:48
你有证据,可以起诉判你互殴的支付机构。
用户10xxx42
律师捞油的游戏规则
起舞弄清影
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能打他吗?打了之后该负多少责任?
会飞的小猪
要感谢那个女老板!任何一项规定都是有前辈复出代价拿到的
硅胶橡胶
就是告诉啥时候绝不可先动手呗
上帝之手
真的假的
用户11xxx66
怎么证明谁是第一个动手的
王文
被殴打一方是怎么定义?是谁主动还是反杀?
用户14xxx38
对反击无正当理由且先动手反击就应该合法化!!!
用户10xxx90
6月继续审议 还没通过,你这些激动什么?
自由翱翔
入室行凶,室主任何一种反抗的结果都应当是正当防卫
云耸竹心
这消息还可以,确实不能让好人和善人白白受欺负,助长黑恶势力的气焰,这本来就是最基本的.
杨老伍
互殴
三木公
支持。必须要斩断坏人举起的手!
用户16xxx68
要大力宣传。
清风明月
互殴本来就是一个笑话,就像以前的投机倒把一样
程程
信了你就上当了[滑稽笑][滑稽笑]
西周
就这么点利民利社会的法规拖拖拉拉的几十年没改,让多少被打自卫还手的蒙冤?狗都定不出被打还手算互欧的处罚方法。
用户10xxx46
法律不要模棱两可的就要一锤定音的。
天王盖地虎
倘清清白白的判断,向谁去要罚款呢?尚不如糊里糊涂的弄,两家可都吃了,让他们打去。
沉默
拭目以待吧,暂不敢相信。现在官方可信度略低。比如一个小仙女打我,我把她放倒,什么结果?
沦陷 回复 06-01 09:30
一拳不一拳,一巴掌还一巴掌。互不相欠
用户10xxx06
还击先挑事的都应当正防卫
用户33xxx46
株连三代也该改啦、不然小孩是无辜的就是句口号屁话。
用户13xxx97 回复 05-27 03:36
如果小孩不享受全部法律权益也不受影响啊,你享受亲源带来的权益(包括生命权生存权)必然就会附加义务。
用户13xxx97 回复 05-27 03:36
所以你可以让享受权益的人先放弃生命权再追求公平[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