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有位小姐妹在蛋糕店干了三年,结果店长让她去帮忙其它分店,她一口回绝:我

守思远说汽车 2025-04-21 10:23:30

浙江杭州,有位小姐妹在蛋糕店干了三年,结果店长让她去帮忙其它分店,她一口回绝:我不去!没想到,接下来她的工时从每月202小时一下子调成了166小时,工资也降到了3000多,完全感觉被针对。她怒找记者哭诉,说派遣公司的意思是叫她情商低,暗示她该换工作了,连店长都不愿意调解。她现在真是无从着手,怎么办呢? 根据1818黄金眼3月31号的报道,陈女士在一家蛋糕店兢兢业业地工作了3年,结果因为一次没按店长的安排做,她感到被针对,心里满是委屈。 2025年2月份,店长让陈女士去其他门店帮个忙,支援几天。 陈女士其实有点不太愿意去,路程远,电瓶车也老旧,想着这几天不想再换辆新车。毕竟工资本来就不高,她想省点钱。 陈女士在微信上和店长说:我跟我老公聊过了,真心觉得那边有点远啊,早高峰的时候就算赶过去也需要40分钟,我去不了。 店长回应说:那就辛苦你在他们还没招到人的时候去帮忙一下吧,你那里离得近,店里人手多了,接下来的排班只能确保基本的166个工时,没法像前面那样排得满满的了。 陈女士只回了个简单的:我不去。 店长说,以后休息时间会多一些,每天排个四小时的班次也挺常见的。 其实这时候陈女士的回复有点太直接了,没详说为什么不去,可能让对方觉得有点为难。不过,店长也很委婉地提到后续的工时会进行调整。 果然,陈女士一拒绝店长的要求,她的工时就被改动了。 陈女士的工资是按工作时长来算的,工作时间越少,收入自然就越低。 陈女士过去每个月工作202个小时,按每小时最低14.5元的标准,再加上补贴,扣掉保险后,她每月能拿到差不多5000元的工资。 不过,调整之后,2月份她的工时降到了166个,每个月只能拿到3000多元了。 收入一下子减少,让陈女士有点难以承受。她决定去找店长谈谈,提议大家轮流上班,或者她去那家门店工作,能报销一下地铁费就更好了。 店长却拒绝了她的提议。 后来,陈女士看到店长带着两个同事去帮忙那家店了,而且,往返的路程也算工时,地铁费用还报销。 陈女士心里有些失落,她提到当初跟店长提过报销地铁费的事情,但现在发现店长却直接用了她想出来的方案。 陈女士感觉店长可能有些不高兴,她忍耐了一段时间,希望等到店长的情绪平复。 到了3月份,她去找店长,询问能否把自己的工时调回去,跟其他同事一样。 店长回答说,根据公司的需求调整,肯定会有所不同。 陈女士心里觉得不公平,跟店长又聊了聊。她之前也提到过家里的情况,但店长当初找她时,没提到路上的工时和车费报销的事情。 店长的回应是,你当时没同意,我才换了个方案。可不是等着你们来讨论的,时间一过就不算数了,排班的事只是告诉大家一声。 店长最后说,陈女士就按照三月的排班工时来上班就行了。 陈女士留意到,三月份的排班表已经出来了,她发现自己和其他人有些不同,自己的班都是半天半天的。 陈女士向店长询问,怎么自己只能上半天的班,其他同事却没有这样安排? 店长答道,其他人也是有这样的安排,至于排班,不用你们来决定。 陈女士和店长吵了个不可开交,但结果还是没什么变化。 后来,她把这事儿和督导、经理都说了,结果还是没什么进展。 陈女士提到,她把这事儿跟人力资源说了,没想到对方居然骂她情商低,这让她觉得很冤屈,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 陈女士找到记者,希望能帮忙,再次跟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联系。对方只回复她说,无法协调,因为这是甲方的管理。 店长因为陈女士不愿去其他门店而调整她的工时,是否合理呢?这事儿就得看具体情况了。一般来说,工作安排要遵循公司的规定,但如果陈女士的合同并没有要求她必须去其他门店,那这样的调整可能就显得有些不妥。不过,店长也可能是考虑到整体的工作安排,所以这也不能完全说是错的,关键还在于双方的沟通和协商。 《劳动法》第17条明确指出,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时,必须符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违反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店长因为陈女士不愿意去其他门店帮忙,结果调了她的工时,结果陈女士的工资一下子减少了。 如果店长没提前跟陈女士说调整的原因,导致她的收入受到影响,这可能就触犯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了。 店长得确保所有的工时调整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员工的合法权益。 陈女士觉得店长没告诉她去别的门店的路程算工时,也没提报销地铁费,这让她有点怀疑自己被针对。 《劳动法》第46条明确指出,工资分配要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并实施同工同酬。 陈女士在拒绝调动后,提议报销地铁费用,但店长并没有给她安排工作,结果却让其他同事的路程算工时,还报销了地铁费。 这种行为或许会被视为对陈女士的不公正对待。 如果店长故意不告诉陈女士去其他店的路程也算工时,还有地铁费的报销,那就是不公平的做法。 不过,店长说排班都是根据公司规定和客流情况来调整的,并不是针对谁。 另外,店长表示陈女士没跟她提过报销地铁费的事情,关于报销的规定早就有了,陈女士应该清楚。其实一开始,陈女士只是说不去,等她找了别人后才提到要报销的事。 店长是不愿意和陈女士解开这个矛盾的。 陈女士说,她只能再和公司进行沟通,如果还是没法解决,就只能去找相关部门了。 有人觉得陈大姐聊天的态度不太行,按理说,想多排班不是应该适当讨好一下店长吗?至少得表现得可怜点,让人心疼心疼。看她的聊天记录,语气太生硬了。 那大家觉得大姐的做法是不是情商有点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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