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苏,80岁的王老太散步时被邻居家的大金毛扑倒后离世,家属只要求邻居赔偿10万,但对方拒绝了,最后家属直接起诉了邻居,法院判决赔偿40万。 2025年4月,江苏靖江市一纸判决引发社会热议。 80岁的王老太在散步时,被邻居侯某饲养的68斤金毛犬扑倒,后脑撞击花岗岩路缘石导致颅脑损伤身亡。 监控显示,事发时金毛犬的伸缩牵引绳延长至5米,远超《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1.5米的限长规定。 司法鉴定证实,若牵引绳合规,犬只根本无法触及老人行走区域。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246条,认定饲养人未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判决侯某赔偿医疗费、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合计40.2万元。 案件细节折射多重问题: 一是饲养人虽办理养犬登记、按时接种疫苗,却忽视犬只行为训练(金毛犬未接受扑咬抑制训练); 二是社区监管存在盲区,超长牵引绳长期使用未被纠正; 三是调解阶段家属提出10万元“体面和解”遭拒,反映部分养犬人对法律责任的漠视。 此类悲剧并非孤例,近年宠物伤人事件呈现多元化特征: 北京一名6岁儿童被未拴绳德牧犬追逐摔倒致骨折,法院判赔1.6万元;宁波某小区因车主避让未拴绳犬只撞柱,养犬人被判赔偿修车费8万元。 上海张某因犬只追逐电瓶车受惊摔伤致残,获赔21万元,确立“惊吓亦属侵权”的司法原则。 最高法明确禁养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过错,饲养人承担全责。如阿拉斯加犬抓伤儿童案,犬主赔偿3万元。 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城镇犬只达5258万只,但重点区域拴绳率不足50%,近五年137起类似案件中仅29%的法院要求当场清点证据,暴露出执法标准不一、违法成本低的现状。 此案判决的40万元赔偿,不仅是对个体生命价值的尊重,更凸显宠物管理体系的深层矛盾: 尽管《民法典》确立无过错责任,但地方条例细化不足。 如苏州拟将犬只行为训练纳入强制规范,反映现行标准滞后于现实风险。 多地小区违规养犬、毒犬事件频发,物业常以“协调”推责,未能发挥基层管理效能。 上海试点“AI识别未拴绳犬”系统、贵阳推行“电子犬牌”,但全国覆盖率不足10%,技术监管尚未形成合力。 推广“宠物责任险”(南京模式年缴120元最高赔50万),建立社区犬只行为评估制度。 参照欧盟《工资支付指令》模式,设定现金赔偿上限,将恶意违规纳入征信系统。 通过公益行动(如“牵紧生命绳”发放合规牵引绳)提升养犬人责任意识,打破“我的狗不咬人”认知误区。 王老太的悲剧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文明养犬不仅是道德命题,更是法治课题。 当“爱宠自由”与公共安全的天平失衡,法律裁决的40万元不仅是经济惩戒,更是对社会治理短板的警示。 未来,唯有通过“制度约束+技术赋能+文化培育”的三维治理,才能让犬绳真正系住安全与文明,避免生命在金属锁扣的断裂声中流逝。 创作来源: 环球网,《八旬老人被邻居金毛扑倒致死,邻居不愿赔10万,法院:赔40万!》
4月15日,江苏,80岁的王老太散步时被邻居家的大金毛扑倒后离世,家属只要求邻居
子焓
2025-04-19 19: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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