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正在山西订婚强奸案,混淆法理和司法实践,传播错误信息,进一步撕裂社会:那就是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会构成强奸罪。
这个问题重点说一下。
●●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婚内强奸”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关键看实施具体行为时婚姻关系是否处于正常、稳定状态。在婚姻关系正常、稳定的情况下,丈夫是不会成为强奸犯罪主体的。
在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下,即便夫妻性生活中伴随着暴力和强迫,也以家庭暴力处理。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以,目前全国没有一例,“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被认定为强奸罪的。
这里有一个概念,就是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也就是说,如果是在非正常的、不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才可能构成强奸罪。
那么什么是非正常的、不稳定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呢?
有两种情况属于不正常的,不稳定的婚姻关系。
(1)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已起诉离婚,双方已实质性分居(包括起诉至法院未判决或一审判决未生效期间)。
(2)婚姻关系属于法律禁止的包办、买卖婚姻,受胁迫婚姻或法律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只有以上两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才可能构成强奸罪。
●●当然,如果丈夫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对自己妻子进行强奸,成为实施强奸的共犯。这是另一个问题。
那么我国司法实践为什么如此处理呢?
因为经过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就是夫妻间整体性性同意,且属于行政机关备案的性同意,足以阻却婚内强奸行为的违法性。
所以正常的、稳定的婚姻关系下,丈夫不能成为以妻子为对象的强奸罪的主体。
但是,这种性同意是从自愿结婚行为中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因此,也不能不加区别地将所有婚内强奸行为一概不认定为强奸罪。
所以《刑法》并未把婚姻关系作为完全排除强奸的情形。
比如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已经进入法定解除程序,这个时候,虽然婚姻关系仍然存在,但是,已经不能由此推定妻子对性行为仍有同意的承诺,因此,也就没有理由从婚姻关系出发而否定强奸罪的成立。
所以,司法实践中,不稳定、不正常的婚姻关系下的婚内强奸行为,作为一种特殊情况处理。
影龙
没关系,继续玩,错误的因产生不了正确的果,今年明年的婚育率会继续有惊喜的。
天天向上 回复 04-18 18:46
反正女的有理。
悠然
所以从今以后娶妻没有屁用,因为违背妇女意愿就是强奸,你连碰自己老婆都是犯罪,所以该怎么做懂得都懂[大笑]
phq168 回复 04-23 00:08
谁看上你了?谁会看上你这颗定时炸弹?
用户10xxx45 回复 04-20 09:25
说的好,明白。
用户10xxx40
说了这么多,怎么不把女方即使结婚了,也以各种理由,行为不同房,拖个一年半载以感情不和离婚爆金币的案例给大家分享下
单衣试酒 回复 04-19 19:45
以前知道身边一例,女的是拉拉,但照样和人结婚,但拒绝行房,躲到工厂打工,后来是两年还是三年,去做了变性手术,离开了。我听了吓出一身汗,这够狠的。还有一例算好的,女的在国外,父母做主和国内一个男的结婚,基本上没回来,三年后离婚,嫁给国外一个同学,据说原来就有意那同学,但女的给了点赔偿。
金刚
婚内强奸专门针对男性,法律公平性呢?
旅行者 回复 用户16xxx09 04-21 21:53
结个毛婚,直接阉了算求
用户16xxx09 回复 04-20 21:09
飞熊
以后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得,进去出来一下就得签一个同意的合同,一次夫妻生活下来,合同都得签个几百上千个,要不然,女方事后,说你进去第二次的时候我不愿意,或者第n次的时候我不愿意,你们说怎么弄
老鸟识途 回复 04-22 00:26
每次做事前先去公证处公证
東川路 回复 04-23 02:47
这个~,快刀手友好些,一次性签拾个捌个的合同就够[并不简单]
资深杠精
先回答一个问题,如何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
山旮旯 回复 04-17 15:38
女人告你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告你就是不违背妇女意志。
榜一大哥 回复 04-18 21:59
[狗头]这个真的无解,事前同意,事后也同意,或者三天后就反悔了,这个也能告你,反正输了也没啥损失,男方就惨了,输了的三年起步。
用户13xxx00
说的什么狗屁不通,现实案例都有了
松鼠上树
我就想问为什么是女的告男的强奸,男的就不能告女的强奸吗?不是说男女平等吗?这是哪里来的道理?
穹夕 回复 04-21 13:01
强奸罪的定义中,它就只属于是男性对女性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
卧槽 回复 04-22 02:29
有,但不叫强奸,叫强制猥亵!
用户92xxx67
觉得男方罪有应得的摸着良心想一想以后你儿子怎么办?谈个女朋友因为没满足她某个条件就要告你儿子你怎么办?订婚了本来你情我愿发生关系她突然反悔你怎么办?再打拳婚内强奸你怎么办?
睡鬼罗汉命踩沉 回复 04-20 21:32
我只有一个女儿,以后不确定要不要二胎。不认为男方罪名成立的原因是没看到直接有效有力的证据,,模棱两可的旁证,含糊其辞的录音,还有狗屁不通的经过、逻辑。。。我也不认为处女的人品就一定好
单衣试酒 回复 04-19 18:43
你觉得女权的人会去考虑这个问题吗?女权的人在两性交往中本来就不会顺利。
盲目自卑是种病
强奸罪该改改了,与时俱进吧,别让无良骗子女裹挟法律谋取不义之财,借婚姻索取财物,竟然这么正大光明,法律还不管,妥妥的敲诈勒索
AHW妹子 回复 04-19 21:07
有些女就靠结婚发财了,我见过一个女的嫁了五次,现在才30来岁。还有两三次嫁的机会[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三天魔神
看过一个数据,23年婚内强健案差不多4.3万例,然后有意思的来了,从96年到23年,报警的强健案只有一百零五万不到
道真
可否解释一下女方是否一开始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还是另有目的?不要老盯着男方的问题,对女方也需向公众解释一下,因为女方一开始动机有些怀疑,这才是本案重点。如果不是奔着结婚为目的又怎么会意愿呢?
往日如风
笑死了。结婚不就是确认性关系,找性伴侣的。就是法律,也有多长时间不同房就可以申请离婚。有本事女的在耍朋友,订婚和结婚的时候都明确提出婚前婚后拒绝发生性行为!看有没有男的陪你玩儿?没有明确提出。婚后又不愿意发生性关系的就是婚骗!
用户35xxx04
这司法解释跟放屁一样,怎么证明是正常的婚姻状态?
偷心圣手
什么叫正常的婚姻,家家都有难念的经!现实社会即便正常的婚姻,很多女人都有各种抱怨!一旦不高兴不理智情况下告强奸,那就是把男人定板上,也可以说婚姻不正常。
一叶知秋
既然违背她的意愿,直接告对方强奸就是了,为什么事后不告强奸,而和对方商谈房产证加她的名字?这才是关键,她告强奸,是因为房产证不加她名字,这才是因果关系。而不是因为她不愿意,才告对方强奸。这因果关系不是很清楚吗?所以,法院判罚没找清因果关系,不能认为是公正的!
老鸟识途
偶尔绊过嘴算是正常,稳定的婚姻关系吗?就怕小仙女法官认为绊过嘴就不是稳定的婚姻关系
开遍天下无敌手
既然这样说,那网上那些女法官、女律师给我们视频科普的所谓“婚内强奸违不违法。”“违法!”“某女婚内告丈夫强奸将其送监狱,后因花光丈夫留的钱又请求撤诉放丈夫出来继续给自己赚钱花”的,都是假的???
穹夕 回复 04-21 13:05
是真的。会出现这种事实上的特殊情况是因为法院具有对法律的解释权。所以本质上并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不可能把所有细节都写死。对小民来说一个正常的法官至关重要。
不要和狗争论 回复 穹夕 04-21 19:05
可惜的是很多不正常的法官
天上流云
“女的沉默”或者说“不要~停”“同意可以撤销”。这三点无死角的随时会把全国的男性都送进去蹲三年。[赞][赞][赞][赞]
Fonic大师兄
那我问就要一下了,假如双方婚姻正常,女方拒绝夫妻生活,男方是否可以违背女方意愿强行进行夫妻生活呢?
不要和狗争论 回复 04-21 19:03
这肯定不可以啊
小书蟲注定一生孤独的猪
叨叨来叨叨去 尽是屁话 有个球用 提个离婚很难吗 制造点婚姻关系不正常的现象很难吗
睡鬼罗汉命踩沉
我只有一个女儿,以后不确定要不要二胎。不认为男方罪名成立的原因是没看到直接有效有力的证据,,模棱两可的旁证,含糊其辞的录音,还有狗屁不通的经过、逻辑。。。我也不认为处女的人品就一定好
用户53xxx21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狐狸 回复 04-24 00:37
小仙女们断案的逻辑:根据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事后的电梯监控视频,推断出事发时男方“违背妇女意愿”,接下来开始找证据,从女方身上只找到手臂上一点淤青,(怎么办?证据不够呀),那就从衣服上找,衣服上找不到就从床单上找,终于在床单上找到了男方精斑DNA,接下来就差男方“认罪”的口供了,找男方谈话,诱导他“承认强奸”,偷偷录音。这下子,“证据链”(微信聊天记录、电梯监控视频、床单上的DNA、男子“承认强奸”的录音)齐了,完美定罪。至于那些对男方有利的证据,全部无视就对了。
撞死四只鸡
大同这案子出来 我奉劝诸位还是别结婚了,就在刚刚我跟我老婆说来一次 她说累 我说我轻轻的,她立马说别烦我 等下我就报警 听到这句话我立马出了一身冷汗,我就说以后再也不碰你了 当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夫妻之间的爱情 亲情完全没有了信任可言,没大同案她根本不会说出这句话
老婆拿我换糖糖
所以说山西的订婚强奸案不够充分,女的不认这桩婚姻得有行为上的排斥,就算女方父母收了彩礼,女方不跟男方接触不跟男方说话或者恶语相向,我看没哪个男的要接触这女的,更别说还去男方家里,都是不符合逻辑,在相亲上都是双方子女点头同意后才有下一步订婚的结婚的,所以这不是骗婚是什么
催眠
这个判决洗不白
喵咪
法庭上,夫妻双方都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丈夫说“我们婚姻关系很正常稳定,这是正常的性行为”,妻子说“我们的婚姻关系不正常,这是强奸”,你说女法官们采用谁的证言?
cnsx
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 ! 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凡收受彩礼结婚的,法院不接受女方离婚、家暴、婚内强奸等守法妇女享有的诉讼权利,且自收取彩礼之日起,视同事实婚姻。国家应以法律形式,旗帜鲜明地维护婚姻自由,反对买卖婚姻,包办婚姻 ! 鼓励男方举报以彩礼、财物为由阻碍婚姻的女方父母,对违法者刑拘直至判刑 !
囧途情缘
违背妇女意愿是让女方翻身,不是让你翻天的,别拿着鸡毛当令箭!
对岸星座
就不应该有婚内强奸这个罪名,那是夫妻义务权利。
Peterhe911
小编胡说八道。你说没有一例正常的?我记得有个案例,妻子告老公QJ,把老公送进了去了。后来妻子没钱花了,她询问相关部门是否可以撤回这个案件,因为她需要老公尽快出来给她挣钱。但是因为是刑事案件,原告是检察机关,不是女方说撤回就撤回的。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男人成了寄生虫宿主了?[跪了] 希望本次能对强奸罪进行规范,重塑婚姻法,生育权重新分配,婚诈按诈骗罪处理。
用户13xxx12
什么是“正常”、“稳定”?说你正常就是正常,说你不正常就是不正常
tb03627603
法官在记者会上都说了,不管结婚前,结婚后,都不影响结果,你比法官还厉害。
穹夕 回复 04-21 13:07
问当事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的那个人也是法官。
白语墨辞_ 回复 04-24 11:35
法官那么牛,还不让老百姓说话了?
用户10xxx99
如果是夫妻关系正常.没有什么矛盾的话有谁会告自己的丈夫强奸的呢?小编你认为呢。
石头发芽
没有一例[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天下英雄出我辈
定婚期间难道属于非正常,不稳定情侣关系?就可以构成强奸罪?滑稽[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用户13xxx69
目前司法实践原则上是没错的。那些不想聚老婆的打光棍好了。正好让出资源。
该读书时别放猪
终于有个理智明白人了~
用户13xxx00
这怎么是正常的婚姻状态?还没领证,属于非法。
情义无价
关键是女方敲诈勒索,强奸证据不足就判了
深渊传说
如果一个女的拿了你的彩礼和你结了婚,但是就不和你发生性关系。那怎么办?
用户10xxx80 回复 04-22 22:31
那就尽快离婚,最好一年内,这样子可以让女方退还一部分彩礼,如果二三年以后,那就一分钱都退还不了拉
君莫笑
明显的不懂装懂
代少煌
男人不是法盲,广大男同胞关注的是,真的进入了吗?有什么证据?
勇勇
那“同意可以撤回”是什么鬼?
用户92xxx37
不是你撞的你干嘛要去扶
漂流木
写真实情况的,讨论的人就少。这就是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