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一男子喝完酒叫了一个代驾,可这个代驾竟笨到车子都不会启动,男子顿时火了

月下影婆娑 2025-04-13 22:06:42

湖北十堰,一男子喝完酒叫了一个代驾,可这个代驾竟笨到车子都不会启动,男子顿时火了,直接把代驾拽下来,骂骂咧咧的亲自上车示范,把车子开出2米,代驾也不是好惹的,你不尊重我,我就举报你!代驾报警称男子酒驾。这下事闹大了,男子不仅赔偿代驾1.9万,还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考。男子:我不服,我叫了代驾,而且,停车场不属于道路交通范畴! 4月12日齐鲁壹点报道了一起案例,引起关注。 柯先生跟朋友聚会,喝了不少酒,但他知道喝酒不开车的道理,随后叫了一个代驾。 也不知道这个代驾是新手,还是柯先生的车太复杂,代驾坐在驾驶位置好半天,连车子都没启动着。 平时,柯先生是个急性子,再加上喝了点酒,胃里翻江倒海不舒服,就想赶快回家,喝杯解酒茶好好睡一觉。 可他干等,代驾就是磨磨蹭蹭不上路,他一问,代驾才吭吭哧哧告诉他,他不会启动柯先生的车子。 柯先生顿时心里直冒火,在他看来,这个代驾真是笨到家了,车子都不会启动,怎么开的了车?这个水平为什么要接单? 柯先生没好气的指挥代驾怎么启动车子,没想到,代驾鼓捣了半天,还是没打着火。 柯先生这暴脾气,立马急头白脸的从车上跳了下去,他骂骂咧咧的打开了驾驶室的门,像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把把代驾从车上拽了下来。 然后,柯先生直接坐在驾驶位,启动了车子,并开出去2米。 柯先生反应这么大,在代驾的意料之外,代驾脾气也不小,在他看来,车子不一样,他不知道怎么启动很正常,柯先生没必要发火。 而且,柯先生嘴巴还不干净,太不尊重人了,他是代驾司机,不是柯先生的跟班,他凭啥对自己出言不逊? 既然你不尊重我,那我也不惯着你,你酒后开车就等于酒驾了,我直接报警,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代驾一个电话报了警,柯先生顿时傻眼了,他说啥都没想到,代驾会来这么一出。 交警赶来,给柯先生做了酒精测试,确实达到了醉酒标准。 柯先生这下蒙圈了,他不但被要求赔偿代驾1.9万,同时还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考。 对于赔偿这块,柯先生没有异议,他也很后悔自己的行为,要不是喝了点酒,他也不会说话嘴没把门的。 但是,他认为不应该吊销他的驾照,这个处罚他不服气。 在柯先生看来,他叫了代驾,说明他没有酒后驾车的故意,他之所以上车开了2米,是因为代驾不会启动车子,他上车示范而已。 再说了,即使他开了2米。也是在停车场,并没有上路,不会造成危险,他认为停车场不属于交通法规里的道路范畴。相关部门对停车场的道路没执法权。 但是,相关部门认为,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所以,对柯先生的处罚有法可依。 有人说,停车场内,小区内等非公共交通内,挪车和短距离驾驶,不是已经排除在酒驾之外了吗?这个是什么情况? 还有人觉得不对劲,这种骗局几年前就已经岀现了,代驾随便找个由头,和车主发生矛盾,然后报警,最后都以车主花钱解决问题。赔1.9万元显失公平,又没有打伤哪里。 还有人认为柯先生自找的,别怪代驾,你坐副驾不影响启动车,挂档你也可以教他,非要自己上,哪怕代驾勾着你,你也该! 那么,柯先生到底冤不冤呢?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柯先生认为自己在停车场内开车不属于道路交通范畴,因此不应受到酒驾的处罚。 但法律规定,停车场属于“道路”的范畴,即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因此,柯先生在停车场内酒后驾车,即使只开了2米,也仍然属于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柯先生经酒精测试达到了醉酒标准,他应当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情节轻微,没实际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处罚是基于柯先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而不论其驾驶的地点是在道路上,还是停车场内。 信源:齐鲁壹点2025-4-12

0 阅读:6
月下影婆娑

月下影婆娑

月下影婆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