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60岁的搬运工生病了,保险业务员坐在床边,劝说他贷款8万买了一份保险。搬运

雪峰说法 2025-04-04 19:12:26

湖南,60岁的搬运工生病了,保险业务员坐在床边,劝说他贷款8万买了一份保险。搬运工女儿得知后非常气愤,觉得对方毫无底线。事后,女儿才知道,父亲在这六年期间买了29份保险,总保费高达454万。 据第1眼新闻4月4日报道,贺大爷虽已60岁,但身体还不错,每天都会出去做搬运工作赚取工钱。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收入比较可观,因此被保险业务员张芳盯上了。 张芳了解到贺大爷自己生火做饭,并没有和儿女住在一起,这样推销业务比较方便。此后,张芳经常关心贺大爷,贺大爷对她的戒备心理慢慢降低,甚至对她的关心产生了依赖,所以当张芳开展业务时,贺大爷并未阻拦。 张芳最开始为保障贺大爷老来的生活,劝他买一些寿险之类的产品。贺大爷听后觉得有道理,于是就买了一份。

此后,张芳觉得在贺大爷这里开展工作很顺利,于是又试着向他推荐其他类型的保险。贺大爷感受到张芳的“关心”,没有抵触,张芳说什么就做什么。 有了第二次合作后,张芳只要业绩上不去,就直接找贺大爷“帮忙”。贺大爷经济能力有限,张芳便提出帮他办理贷款。

就这样,第三份、第四份……直至第29份保险接连产生。在购买这些保险时,贺大爷的女儿都不知情,一直以为父亲每天安安稳稳做工挣钱,并没有其他花销。 但贺大爷终归还是太过劳累,身体出现了不适,于是赶紧去医院就诊。

这时,张芳来了,一方面对贺大爷表示关心,另一方面又想让贺大爷帮忙完成业务。趁贺大爷女儿出去,张芳立刻劝说贺大爷买保险。

贺大爷称自己经济有限,拿不出钱。张芳则表示:“没关系,我可以帮你办理贷款。”此前两人已建立起信任关系,贺大爷感觉张芳比自己女儿还关心自己,便同意了。 于是,张芳用贺大爷的身份办理了8万贷款,当场买下一份保险。 这件事最终还是被贺大爷女儿察觉。她回来时,发现父亲和张芳的举动有些蹊跷,于是赶紧询问情况。

一开始,贺大爷支支吾吾,不想让女儿知道,觉得自己能做主。但女儿担心父亲吃亏上当,跟他讲了很多道理,贺大爷这才说出实情。 这一说,女儿震惊了,六年期间,父亲居然买了29份保险,总保费高达454万,还不知背负了多少贷款。 女儿气急败坏,直接找到记者,想要向张芳讨要说法。

他们此前已向保险公司投诉过张芳,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答复让他们瞠目结舌。

工作人员称:“如果你们觉得老人是被蒙骗的,可我们电话回访时,老人神志清醒,对保费多少、保单内容是什么,都一一应答,最后也同意成交了。因此,我们认为业务员没有错,不接受你们的投诉。” 出于无奈,他们找到了记者。记者问贺大爷:“你贷这么多款,知道要还吗?每个月靠体力挣三四千块钱,花在这上面,划算吗?”

贺大爷回答:“我知道要还,但张芳说她会想办法,让我只管贷,后续事情她来处理。” 大家听到贺大爷的回答,无言以对。最后,众人决定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投诉,要求撤销这些保单。 一、张芳劝60岁老人贷款买保险的行为,是否合法?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张芳若未向老人如实说明保险条款、贷款风险等重要内容,诱导老人贷款买保险,就违反了这一规定。此外,投保应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张芳的行为若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老人贷款买保险的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要求。 二、张芳让贺大爷六年买29份保险,这些保单能撤销吗?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享有在犹豫期内无条件撤销保险合同的权利,犹豫期一般为投保人收到保单后的10天或15天(具体天数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 ,在犹豫期内撤销合同,保险公司将全额退还已缴保费,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但贺大爷购买这些保险已过去多年,显然已过犹豫期。不过,若能证明张芳存在误导销售行为,保单仍有撤销可能。

假如张芳夸大保险责任或收益,引诱贺大爷购买;避开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因素,故意隐瞒贺大爷;隐瞒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打着理财产品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等情况。

根据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暂行办法,若是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购买一年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的,需要双录(关键环节同步录音录像) ,内容包括销售人员出示身份证明、产品条款等,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告知产品关键信息,以及投保人做出明确肯定答复、签署相关文件等。

贺大爷家属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当时的双录资料,查看是否存在误导销售的证据。

如果有证据表明张芳存在误导销售行为,家属可以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除合同。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保监会投诉或者走诉讼流程,要求撤销保单并退还保费。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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