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下,民众对政府部门有着天然的信任与期待,这种信任源自对公共服务

濮铭评趣这个事 2025-03-23 09:59:35

在社会治理的大框架下,民众对政府部门有着天然的信任与期待,这种信任源自对公共服务与公平正义的渴望。然而,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的行为,却在不经意间损害着这份信任,引发了民众的不满。民众不满的对象,并非省级领导干部,也不是普通犯罪分子,而是那些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基层执法人员,比如城管、法官、交警和警察等。 城管,本应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是百姓生活的服务者。在日常工作中,若能秉持礼貌待人的原则,运用智慧与耐心,切实为百姓解决生活难题,那城市管理将会是另一番和谐景象。但现实中,一些城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缺乏人性化关怀,不仅未能解决问题,反而激化了矛盾。 法院,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承担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当百姓遭遇欠款纠纷时,他们期望法官凭借专业知识,公正断案,并且高效执行判决,让法律的威严得以彰显。然而,执行难的问题长期存在,部分案件的执行进度缓慢,甚至陷入僵局,这无疑让百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了质疑。 交警,肩负着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的重任。面对百姓停车难的困境,他们若能积极作为,通过合理规划、协调资源来缓解停车压力,而不是仅仅依赖罚款来管理交通,那百姓的出行体验将会得到极大改善。交通管理的目的应是服务于民,而不是让百姓心生畏惧。 警察,作为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在百姓心中是安全的象征。当孩子走失,家长心急如焚之时,每一秒都至关重要。百姓希望警察能立即展开搜寻工作,而不是受限于所谓“48小时等待期”的刻板规定。快速响应、积极作为,才能真正发挥警察维护社会治安、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 这些问题的存在,让百姓对相关执法部门产生了负面情绪。他们所痛恨的,并非整个执法群体,而是那些不作为、乱作为的“害群之马”。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政府部门的形象,也削弱了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任纽带。要重塑信任,就需要相关部门深刻反思,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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