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渎职,管了良心上过不去,山东一小卖部售卖过期食品,被人举报。 执法部门调查后,发现小卖部主人是七旬老人。 过期食品也是眼花看不清生产日期导致的,并非故意售卖。 执法人员调查清楚后,就纠结了,按理应该罚款。 如果不执行罚款,就是渎职,无法回应举报。 如果执行罚款,又有些不近人情,毕竟70岁老人都不一定有这笔钱。 这又是一个法理和人情博弈的过程,让人难以抉择。大家觉得该处罚这个70岁老人吗?
不管是渎职,管了良心上过不去,山东一小卖部售卖过期食品,被人举报。 执法部门调
皮先生爱社会
2025-03-22 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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