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赶上就是活该吗?”北京,一奥迪车高速路行驶遇异物后损坏,交警判定车主无责,

趣事聊历 2025-03-21 16:28:45

“难道赶上就是活该吗?”北京,一奥迪车高速路行驶遇异物后损坏,交警判定车主无责,车主随即要求高速管理方赔偿3820元修车费,遭拒后直接告上法院,不料,法院却判高速无责。   事情发生在去年9月6日晚上11点,陆先生正开车途经京承高速,时速达到了120公里每小时。   看到前方一辆汽车开的有点慢,陆先生就想着从旁边超车道超车,可刚驶入超车道就猛然发现前方有一个红色障碍物,此时减速换道已经来不及了,车子径直碾了过去。   此举导致车辆多处受损,光维修费用就达到了3820元。   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后,经过勘察认定陆先生没有任何责任,这纯属是意外事故。   交警对陆先生表示可以向高速管理方咨询,看能否索要赔偿,因为巡查路段清理障碍物是高速管理方的工作。   陆先生也觉得有道理,就打电话给了高速管理方,不料,对方却说已经尽到巡查义务了,这只是意外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   陆先生还专门到了该公司讨论,可一连磨叽了几个月,高速管理方就是不肯赔钱,陆先生觉得还是得讨个公道,不然心里一直别扭也不是个事。   于是,今年2月份,陆先生一纸诉状将高速管理方告上了法庭,他也不要求什么精神损失费之类的,只希望法院能给一个说法,并且把修车的钱赔偿到位。   然而,让他意想不到的是,法院竟然也驳回了陆先生的诉讼请求。   原来,高速管理方向法院出具了当天的巡查证明,登记表显示当天4点58分、9点52分、13点47分、22点24分都有巡视车经过事发路段,当时并未有障碍物出现。   而按照一般规定,高速管理方每天至少需在白天巡查一次,晚上巡查一次就可以,高速管理方认为已经尽到了巡视义务,法院也是按照这一规定驳回的陆先生的诉求。   事情到了这里,陆先生也是十分无语,自己明明交了高速费的,就应该享受一定的服务,清除障碍明显是高速管理方的责任。   既然法院都判了,陆先生也不好再说什么,他退而求其次,要求高速管理方提供事发地点的监控视频,方便查找是哪辆车上掉下来的物品,也好向该车主索赔。   不过,即便是这再正常不过的要求,高速管理方也没有满足,还说什么是为了保护车主隐私,无权提供。   事情闹到最后,陆先生白白浪费小半年时间,到头来一分赔偿也没获得,还搭进去了一笔诉讼费,陆先生的心情可想而知,也难怪他发出了“难道赶上就是活该吗”的感慨。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了,记者调查发现此前也有车主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但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是驳回了诉求。   有网友认为高速管理方之所以拒绝赔偿理由也很简单,如果这次赔了,那以后会有更多的车主前来索赔,这样一来损失可就太大了。   对此,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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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

老头

3
2025-03-21 17:32

巡查是高速管理方的管理手段之一,出现漏洞还是高速管理方的责任,说明这种手段还不能满足管理需求。法院不能据此免除高速管理方的管理责任,这在任何单位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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