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花758万元拿下一套二手房,住了一年才知竟是凶宅,原房东儿子在屋内自杀

趣事聊历 2025-03-21 16:28:45

浙江一女子花758万元拿下一套二手房,住了一年才知竟是凶宅,原房东儿子在屋内自杀!女子:“如果不是邻居告知,我都不知道!”   2021年,在杭州工作的王女士,在权衡良久之后,最终决定彻底在杭州扎根。   她在网络上扒拉许久之后,相中了一套位于城西的95平的房子。   虽然是二手房,但因为靠近学校的缘故,所以卖的很贵,765万。   王女士考虑到将来自己孩子也得上学,反正都是要定居,不如就这里吧!   于是,她就和房东张女士进行了交流,最终以759万的价格拿下了这个房子。   房子是在2021年2月交易的,但王女士并没有住进去。因为张女士表示她孩子还得上学,希望等一年之后再交房。   王女士很爽快的答应了,又和张女士签了补充协议。然后在同年3月完成了房产过户。   一年之后,王女士如愿住进了期盼已久的的房子。   然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她总觉得周围的人看自己的目光不太对劲。   甚至,自己孩子邀请同学来家里做客,同学的父母总是推脱“得回家写作业。”   一时之间王女士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家孩子在学校被孤立了。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到了2023年10月。   这一天,王女士在和邻居闲聊的时候,一位阿婆终于忍不住问到:“欸,你们怎么就买了那个房子啊?它可是死过人的。”   王女士一打听才知道,2021年4月,张女士的儿子在家里面自杀了。   也就是说,他们家这房子前脚过户,后脚就死人了。   王女士自然不干了,这不是坑人吗?买的时候按照正常房子买的,结果过了户就成凶宅了?   去找张女士理论,结果张女士一听她提自己儿子的事,也是当场破防了,两人甚至还吵了一架。   很明显,张女士是根本不愿意接受退房的。   好在,王女士和张女士签署的协议中,有张女士承诺不是凶宅的条款,如果违背,王女士有权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及相关协议。   果然,2024年年底,法院判决王女士胜诉,要求张女士把钱退还给人家。   张女士并不服,理由是这房子过户之前并没有死人,过户之后就不算了,因此专门提起了上诉。   目前,二审还没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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