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玩不起?”上海一女子为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额50万元的重疾险,每年保费4632元。可万万没想到,交了3年后,孩子因为流感并发暴发性心肌炎,从确诊到去世仅仅3个小时。而事后,女子在为孩子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并不符合理赔条件! 近期,一起儿童重疾险理赔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揭示了当前重大疾病保险在理赔标准与实际保障需求之间的深层矛盾。 这起案件中,一位投保了50万元重疾险的儿童因暴发性心肌炎离世,却因不符合保险条款中的观察期要求,最初仅获赔已缴保费1.38万元。 这一争议案例折射出重疾险理赔中的系统性问题。数据显示,心脑血管疾病作为我国首要致死原因,占全国死亡人数的45%以上。 然而在重疾险理赔案例中,心脑血管疾病的赔付比例却仅为15%-20%,与其致死率形成鲜明对比。相比之下,恶性肿瘤因其"确诊即赔"的特点,占据了超过70%的理赔比例。 造成这一现象的核心原因在于理赔标准的设置。目前重疾险对心脑血管疾病普遍要求180天的观察期,这与某些急性致命性心血管疾病的特点严重不符。 同时,保险条款对治疗方式的认定也未能及时跟进医疗技术的发展。例如,现代医学普遍采用的冠状动脉介入手术仅被视为轻症,而传统的开胸手术才能获得重症赔付。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重疾险需改革创新。首要任务是更新疾病定义体系,使之符合现代医学发展水平。 其次是优化理赔标准,在保障功能和风险控制之间寻找平衡点。此外,保险产品的设计也应更多考虑不同疾病的特点,制定差异化的理赔方案。 建立科学合理的重疾险体系,既需要保险行业的自我革新,也需要医疗、监管等多方力量的协同。唯有如此,重疾险才能真正发挥其抵御健康风险的保障功能,为民众筑起可靠的健康防线。
“保险公司玩不起?”上海一女子为孩子购买了一份保额50万元的重疾险,每年保费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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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1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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