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成都一男子花光积蓄才买了一套法拍房,没想到,原房主竟然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把房子租给了自己母亲,租期甚至长达19年,男子没办法搬进去,还要每个月拿出5000块钱的房贷,他经过调查之后,真相让他更加崩溃。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张先生是一个普通的上班族,像很多人一样,他有着一个共同的梦想——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为了这个梦想,他努力工作,省吃俭用,几年来攒下了一笔不小的积蓄。 2019年,张先生终于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他决定用这些积蓄买一套房子,告别多年来的租房生活。 经过一番调查,张先生决定通过法拍市场购买一套性价比高的房子,他挑选了一套位于成都市区的两室一厅住宅,这套房子的价格相对较低,只需68万元,和市区的其他房子相比,简直是便宜的让人难以置信。 他仔细核查过所有的房产信息后,认为这套房子绝对是一块划算的宝地,张先生充满期待地参加了拍卖,并且如愿以偿地以68万元成功拍下了这套房子。 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张先生的心情无比激动,终于可以住进自己的家了,他计划着以后在这里安稳地生活。 当他兴冲冲地拿着钥匙来到新房时,房子的门前站着一个老太太,老太太告诉他,这套房子已经租给她了,而租期长达19年。 张先生顿时愣住了,心想:“我才刚买了这房子,怎么会有人住在里面?”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房主周女士告诉张先生,房子在拍卖之前就已经租给了自己的母亲,而且租期是19年,老太太已经一次性支付了68.4万元的租金。 张先生感到不可思议,为什么会有如此长时间的租约,而且租金居然这么高? 他进一步调查后才得知,原来房主周女士在房子被法院查封之前,为了规避债务,将房子低价租给了母亲,签下了一份19年的长租合同,并且将租金一次性支付。 这简直是一个完全让人匪夷所思的操作,原房主周女士利用了法律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在卖房之前提前把房子租给母亲,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规避债务执行,让房屋在转手之后依旧对她们母女有效。 按照这份合同,张先生即便买下了这套房子,他也没有资格立刻入住,必须等到19年租期结束后才能行使自己作为房主的权利。 张先生感到极度震惊和无奈,他花光了多年的积蓄买下这套房子,结果却变成了一个空壳,每个月他都要按时支付5000元的房贷,但却连住进去的权利都没有。 他想要找到原房主,要求解除租约,但周女士显然不为所动,依旧坚持自己的租约,这时,张先生终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于是他把原房主告上了法院,要求确认这份租赁合同无效。 事情并没有张先生预想的那样顺利,法院告知他,由于在拍卖时已经公开了租赁信息,作为买主的他在竞拍时应当知情,因此法院认为这份租赁合同依然有效,拒绝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让张先生非常失望,这份租约就像是一把无形的锁,把他困在了无法入住的困境中。 这场离奇的房产纠纷很快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很多人对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认为“买卖不破租赁”这一法律规定本意是保护租赁关系的稳定性,但在现实中却被一些人恶意利用,导致了买家的权益受损。 一些网友认为,法院应该对租赁情况做更全面的调查,避免买家在竞拍时受到误导。 还有人指出,周女士和她母亲的做法虽然符合“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文,但却缺乏道德和诚信,他们利用法律的漏洞来规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不公平,甚至带有恶意。 张先生的遭遇让人深感无奈,他看似成功购买了一套房子,却被一份看似合法的租约深深困住。 无论他是否能够通过漫长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房子的剩余产权已经大大缩水,等到他真正能行使房产的使用权时,房子的实际价值已经大不如前。 通过这件事,张先生意识到,法律虽然有保护租赁者权益的初衷,但在执行过程中却存在许多漏洞。 这不仅给购房者带来了困扰,也让很多本应享有房产的普通百姓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困境。 张先生希望,未来的法拍房市场能够更加透明和公正,法律能够更好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像他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成都检察2019-10-11——《68万买房却住不了 原房东已将房子"长租"19年》
2019年,四川成都一男子花光积蓄才买了一套法拍房,没想到,原房主竟然利用买卖不
如梦菲记
2025-03-15 11: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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