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人员因嫖娼遭间谍胁迫泄密案揭秘

小丸爱吃肉 2025-03-13 15:00:50

国安部又破获了一起让人惊掉下巴的间谍大案! 3 月 13 日,国安部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文章,标题是 “身陷迷魂阵 沦为阶下囚 ——《反间谍法》普法提示(十二)”,这里面的内容简直像一部谍战大片。 “大哥,您这照片要是被登报公开,那可就尴尬了哈!”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这句威胁,直接把张某给拿捏得死死的,张某那叫一个悔啊,可此时已经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最近,国家安全机关成功破获了一起间谍案件,主角就是咱们一位驻外机构的公职人员,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给策反了,这剧情简直比电视剧还刺激。 被围猎:纸醉金迷陷迷局 张某,在案发前那可是咱某驻外机构的公职人员。在境外工作的时候,他就喜欢往那些热闹奢华、大家都在推杯换盏的高端场所跑。有一次在宴会上,张某和境外某企业家协会的成员李某碰上了,几杯酒下肚,两人就开始称兄道弟,越来越熟络。之后,李某那出手叫一个大方,今天以这理由请张某吃饭,明天又用那借口约他,很快就取得了张某的信任,这关系就像坐了火箭一样升温。 随着两人交情越来越深,有一次喝酒喝嗨了,张某就跟李某暗示自己对 “那种特殊娱乐场所” 挺感兴趣。李某那耳朵跟装了雷达似的,马上就捕捉到了这个信息,转身就向自己的 “上线” 汇报。张某还蒙在鼓里呢,殊不知一场专门为他量身定制的 “桃色陷阱剧本杀” 已经悄悄开场。 被设计:不良嗜好露破绽 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指挥下,李某就开始投张某所好,邀请他去当地一家情色场所。那地方氛围暧昧得很,可张某不知道,这里面全是套路。他前脚刚进去,后脚就被所谓的 “当地执法人员” 给当场抓住了嫖娼现行。张某这下慌了神,只能赶紧找李某帮忙。李某表面上安慰他,转头就给他介绍了一个所谓靠谱的 “兄弟”,而这个 “兄弟” 其实就是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人。这人到了现场,随便交涉了几句,就把张某给 “捞” 出来了。 这时候的张某还傻着呢,他压根不知道,从一开始和李某喝酒,到后来嫖娼被抓,全程都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用镜头拍得清清楚楚。他们就等着这一刻,拿这些当筹码,把张某变成自己的棋子,为他们所用。 被威胁:泄密深渊步步陷 没过多久,李某的那个 “兄弟” 又来找张某了,直接亮明自己是间谍情报机关人员的身份,拿着张某出入风月场所的事儿威胁他,强迫张某跟他们合作,让张某搜集咱们国家的内部信息。张某在对方的威逼利诱之下,就 “屈服” 了,和他们达成了 “合作”。张某利用自己工作的便利,又是打印,又是拍照,还通过撰写、口述等方式,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了大量咱们国家的涉密信息,当然,他也收了对方给的大额经费。更离谱的是,在他即将离任回国的时候,还和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签了个 “承诺书”,约定回国后继续给他们干活、提供情报,这行为对咱们国家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不过,咱们国家安全机关可不是吃素的。经过缜密侦查,等张某一回国,就依法对他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最后,张某因为犯了为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国家秘密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国安提示:驻外人员需警惕 驻外人员在异国他乡,远离亲朋好友,参加一些人际交往和社会活动很正常,有些也是工作需要。但是在对外交往的时候,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约束自己。要清楚自己的岗位以及掌握的信息有多重要、多敏感、多涉密,千万别随便透露敏感信息,这既是守护国家秘密,也是保护自己。 要是不小心走错了一步,一定要及时回头。要是发现自己在境外被拉拢策反,或者被胁迫诱骗,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赶紧举报反映,找派驻单位或者驻外机构寻求保护和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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