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3月12日发布关于微短剧要“爽”而有度的管理提示:
一是“爽”不是微短剧的代名词,微短剧创作不能一味求爽。
二是“穿越’“重生”不等同于艺术想象,微短剧创作不能百无禁忌。
三是“狗血”“低俗”不应成为爱情的引线,微短剧创作不能脱离现实。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3月12日发布关于微短剧要“爽”而有度的管理提示:
一是“爽”不是微短剧的代名词,微短剧创作不能一味求爽。
二是“穿越’“重生”不等同于艺术想象,微短剧创作不能百无禁忌。
三是“狗血”“低俗”不应成为爱情的引线,微短剧创作不能脱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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