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我们的血汗钱拿去养野男人!"河北平武,一男子老婆连续出轨二人生了3个孩子,被以重婚罪判刑1年。可是,男子老婆接到判决书后干脆不装了,直接起诉离婚。男子忍无可忍提起反诉,拿出她的出轨证据,向女子索赔百万,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1990年的结婚证上,18岁的小美笑容明媚。这个初中辍学的川妹子,在法定婚龄首日就与青梅竹马的丈夫马力领证。女儿周岁宴的合照里,丈夫环抱妻女的臂膀,定格了最后的温馨时光。
可是婚后不久,马力需要外出打工,没有时间照顾小美。邻居二娃是村里的小混混,经常带小美去县城舞厅跳舞。23岁的小美在县城舞厅结识了货车司机小高,在小高的糖衣炮弹追求下,两人成为情人,随后小美怀孕。其找了一个理由,让丈夫相信孩子是亲生的。随后,小美与小高经常在县城出租屋内同居。
随后,小美外出打工,又与建筑工人小帅开启了"第三段婚姻",二十年间陆续诞下两个女儿。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马力虽然在家经营养殖场,但是还是听到了妻子的风流韵事。为了家庭,丈夫劝小美与对方分手,可是小美根本不理。无奈之下,马力向公安局举报小美涉嫌重婚罪。
2024年寒冬,小美被警方带走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小美竟用三张不同的身份证,同时在三个乡镇维系着三段婚姻生活。最后,法院以重婚罪判决小美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
可是,判决书下来后。小美干脆向老实的丈夫提出离婚,但是马力不同意。没想到,小美十分坚决,将马力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忍无可忍的马力,眼见无法挽回婚姻,直接提出反诉,要求小美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返还三个孩子的抚养费128万元。
那么从法律上应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小美构成重婚罪的原因
《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小美被判缓刑的关键在于"持续性公开同居"。法院查明,其与小高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7年,与小帅更是长达24年,期间办理虚假结婚证、出席家长会登记为配偶,完全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
缓刑的从宽处理原因是其主动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与小帅的重婚事实,构成特殊自首;同时赔偿原配15万元获得谅解,这些都将成为后续民事赔偿的重要变量。
2、小美存在重大过错,财产应该少分。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案中,小美已经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刑,属于重大过错,财产应该 少分。
3、马力主张的赔偿有法律依据
55岁的赔偿要求包括精神损害赔偿18万元,共同财产追偿:68万子女抚养费+42万情夫转账。
《民法典》第1060条,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小美擅自用共同财产支付非亲生子费用,已超出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更致命的是,她为私生女购置的学区房,虽登记在情人名下,但购房款中的52万被证实来自夫妻共同账户,可能面临物权追回。
马力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小美曾用丈夫的银行卡连续5年每月向小帅转账5200元,备注栏赫然写着"老公生活费"。更致命的是,2018年她竟用夫妻共有的宅基地抵押贷款,为私生女支付国际学校学费。
关键证据是小美签署的《保证书》中"所有款项均为家庭收入"的自认。
据主审法官向媒体透露,本案胜负手在于:1. 15年前给情夫的42万转账,是否超过3年诉讼时效?2.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是否属于"必要生活支出"?
知情人士透露,小帅为自保已向法院提交与小美的"分手协议",试图将128万款项包装成借款。但检察官指出,协议日期恰在重婚罪立案后,可能被认定为恶意串通。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