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将股票上市中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最刑提高至无

江晓红红红 2025-03-05 19:09:59

全国人大代表田轩:建议将股票上市中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最刑提高至无期徒刑。 作为一个股民,我完全支持这个建议。 首先,一直以来,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的处罚力度与违法收益严重不对等。 其次,现有法律对控股股东、实控人等“主犯”的追责力度不足,而对中层执行人员和中介机构的量刑标准模糊,导致责任分配失衡。 最重要的是,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频发,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动摇市场公平性和公信力,比如:刚发生财务造假的东方集团,让多少投资者血本无归。 综上所述,田代表的建议直击资本市场法治化进程中的痛点,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强化责任划分、优化监管协同等措施,系统性破解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的顽疾。这一改革不仅符合“零容忍”的监管理念,也为注册制全面推行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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