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有一名女子在服装店花1小时,试了12件衣服,发现一件薄外套竟然都2999元,她根本消费不起,只挑了件570元的背心,一看老板不打折,决定不买了,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几乎社死,亲戚朋友都跟着遭殃。
这天周末的晚上,章景昀和男友,去品尝了一家新开业的麻辣烫,吃饱喝足后,两人决定边逛街,边消化神。 在流光溢彩的大街上,人们穿梭在五彩斑斓的霓虹灯下,形成了一幅生动的城市画卷。 有的人,行色匆匆,仿佛去赴一个重要的约会,他们的脸上写满了紧张和期待。他们的步伐如同乐章中的快板,奏出城市生活的紧凑和活力。
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闲庭信步的人们。 他们不紧不慢,悠然自得,仿佛在享受着这周末的慢时光。他们的步伐如同乐章中的慢板,流淌出的是城市生活的宁静与优雅。 当章景昀,走过一家装修别致的服装店时,她立马停住了脚步。 她被里面的美服,吸引的目不转睛,不由自主的走了进去,她觉得,这个风格的衣服,配自己的气质,真的是相得益彰。 她扒拉着衣架上的衣服,看哪件都爱不释手,怦然心动,一口气挑了12件衣服,竟然忘了看价签。 等她去了试衣间试穿,才发现一件薄纱一样的外套,竟然标价2999元,这让她倒吸一口冷气。
她一个月工资也就七八千,去掉房租水电生活开支,一个月所剩无几,都不够买这件衣服。 而她找的男朋友,也在还房贷,她爱他,所以不忍心增加他的负担。 可拿进试衣间12件衣服,虽然买不起,但她还是决定试穿一下,过过瘾。 万一发现,特别衬自己气质的,让她欲罢不能的一款,下个月发了薪水,她就决定一咬牙买一件。 毕竟,青春不长,人生苦短,别对自己太苛刻了,否则这辈子,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到了人老珠黄时,再华美的衣服,也拯救不了容颜迟暮。
于是,知道自己买不起,也不会买的章景昀,把所有衣服试了个遍,用了一个多小时。 最后,她实在不好意思了,就挑了件最便宜的背心,准备买下来,一看价签,我滴个乖乖,竟然也要570元。 结账时,她让老板给她打个折扣,否则就跟割她肉一样的心疼,因为,这不过是件背心,而她平时从上到下,一身衣服也没这么贵过。 可老板却不冷不热告诉她,除非在她们店里预存10000元,办张会员卡,才可以打折否则免谈。 章景昀一听直咋舌,她当然不会办会员卡,同时也不想买背心了,因为她实在是舍不得。 没想到,老板闻听。瞬间变脸,也没对章景昀客气,劈头盖脸的说:“你都知道是这个价格,买不起还要来试,你觉得好玩吗?” 在老板看来,只要试衣服的,都是有购买意向的。
按她的经验,试穿12件,最少要成交一两件,而章景昀却想白嫖? 男友实在看不下去了,想掏钱给她买下背心,却被章景昀拦下了。 背心性价比不高,干嘛花这个冤枉钱?老板一点折扣都没有,买了不是冤大头吗? 等章景昀拉着男友离开服装店,身后却传来老板刺耳的责骂:“乡下人,买不起还来试衣服,我呸!” 这句话,深深刺伤了章景昀的自尊心,她一气之下,就在网上,找到了那家店的社交帐号。 想看看,是不是有人也和自己同命相连,没想到,还真遇到了一个。
她就在那位顾客留言下发泄不满,谎称自己花5000元,买了件衣服,老板态度恶劣,很不厚道,以后再也不会光顾。 可章景昀万万没想到,自己一句话,竟然引起轩然大波。 不但老板看到了她的留言,还惹怒了老板的粉丝,等她害怕了,删除留言,可一切都来不及了。 老板不但发出她试衣服的视频,还把她试穿12件衣服,一件都没买的真相说了出来。 她遭到了老板粉丝的人肉,不但她暴露在大庭广众下,她的亲戚朋友,都跟着自己挨骂遭殃。 这让章景昀羞愤难当,她觉得老板的做法太过分了,她深居简出,羞于见人,精神处在崩溃边缘。 她希望她们互相道歉,可老板态度很是嚣张,不但拒绝道歉,还要求章景昀单方面给她道歉,否则就不删除视频。 无奈,章景昀准备起诉服装店老板,为自己讨个公道。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章景昀造谣生事,侵犯店铺名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买却试那么多衣服,还谎称买了一件5000元的衣服,遭遇老板恶劣的态度,损害了店家名誉,她应该向店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甚至要赔偿损失。
2、老板发布章景昀的视频,同样侵害了她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民法典》第995条,侵犯隐私和肖像权,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店家为报复章景昀,也用了很不理智的行为反击,公开了她的监控,把她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两败俱伤,只能说法盲真可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