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29岁的王祖贤站在海边,浪花轻轻拍打着她的裤脚,湿漉漉的布料贴在她的腿上,勾勒出她修长的身形。她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不羁与野性,仿佛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那种美,既张扬又含蓄,仿佛随时准备冲破束缚,展现出她内心深处的自由与力量。 同年,31岁的巩俐在镜头前摆出了一个“白鹤亮翅”的造型。她的容貌或许并不符合传统意义上的“上等美”,甚至有人觉得她属于“越看越难看的类型”。然而,巩俐的美并不在于五官的精致,而在于她独特的气质与风骨。她的美是内敛的,是那种经过岁月沉淀后的从容与自信,仿佛每一道皱纹都写满了故事。 王祖贤曾这样评价巩俐:“我认为气质重于外貌,比如大陆女星巩俐,我就觉得她不算很美,但是她有‘骨相美’。”王祖贤欣赏的美有两种:一种是像男人一样爽朗,另一种是飘逸。而巩俐的美,恰恰介于这两者之间——既有男性的坚毅与力量,又有女性的柔美与灵动。她的美,是一种超越皮相的存在,是骨子里的风韵与气度。 在那个年代,王祖贤与巩俐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美。王祖贤的美是外放的,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艳丽而夺目;而巩俐的美则是内敛的,像一株深谷中的幽兰,静默却芬芳。她们的美,各有千秋,却同样令人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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