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留儿不留女!”老人有两儿一女,女儿负责他的吃喝拉撒,每次生病送他去医院,负责他的一切费用,他的大儿子定期打钱,小儿子啃老,但在分那3块宅基地时,老人却说,两个儿子各一块宅基地,剩下一块给他养老,女儿气得跳了起来。
春节,团圆饭,一家四口在开开心心地聚餐,老人膝下,大儿子事业有成,女儿孝顺,小儿子虽然啃老,却贴心,老人的晚年过得很安逸。
如今大家开开心心,能够聚在一起吃个团圆饭,他要安排自己的晚年了,老人开始说话了。
“难得大家都聚在一起了,我们家那三块宅基地,就分了吧,两个儿子各一块,剩下一块我就留着养老。”
老人说完,满脸的笑容, 他以为自己安排得很妥当,谁知他话音刚落,他的女儿瞬间从桌子上跳了起来,非常生气,但没有质问老人为何不分给她。
他的大儿子却看不过去了,直接指责父亲太偏心了,他替姐姐感到不公平,姐姐照顾父亲的那些画面,还有弟弟啃老的画面,一幕幕地浮现在他眼前。
说起他的姐姐,这一辈子为家庭做出太多的贡献了,其实在弟弟很小的时候,父亲就不工作了,与其说弟弟是父母养大的,还不如说是姐姐养大的。
在弟弟很小的时候,父亲没有挣钱能力,姐姐已经外出打工,挣钱帮衬家里,所以弟弟的成长,离不开姐姐的帮助。
好不容易等弟弟长大结婚生子了,父亲又要照顾了,为了让父亲能够安享晚年,姐姐只好留在父亲身边,照顾他的吃喝拉撒。
父亲还年老多病,经常要去医院,每次去医院,姐姐都会跟随在父亲身边照顾他,替他跑腿,忙前忙后地照顾着父亲。
正是由于姐姐的付出,他的父亲才得以安享晚年,而他由于不用照顾父亲,他这才得以安安心心地工作,他才能心无旁骛地处理自己一切事情。
当然他也没有把赡养父亲的重担,全部压在姐姐身上,姐姐已经付出了精力和时间照顾父亲,他就每个月都定期给父亲打钱,尽自己的赡养义务。
让他心里不舒服的是,他的弟弟在父亲没有收入,又要照顾时,他不但不照顾父亲,还伸手要父亲给钱。
如今父亲在分宅基地,竟然还如此偏心,一块地也不分给姐姐。
难怪姐姐会脾气暴躁,会瞬间跳起来,生气地想离开了。
他非常理解姐姐,姐姐不但在父亲身上花了大量的精力,时间和财力,就连在弟弟身上也花了不少的钱。
为了让弟弟家庭幸福,她甚至每个月还打钱给弟媳妇,让她在老家好好带孩子。
可现在面临父亲的如此偏心,弟弟一句话都不说,他真的替姐姐感到寒心。
他觉得父亲这样做,只会让弟弟得寸进尺,弟弟在有所图的时候,都不照顾父亲,现在父亲如果要分宅基地,那就是在挑矛盾,如果弟弟没有所图了,就更加不会理父亲了。
他为了让姐姐心里舒服,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他打算把父亲的那块宅基地买下来,然后送给姐姐,再跟姐姐说,这是父亲给她的,好让姐姐心理平衡,继续照顾父亲,要不然谁照顾父亲呢。
看到这个父亲如此偏心,大家也替他的女儿感到不公平,这个女儿真的是对父亲尽了所有的义务,大儿子虽然不能照顾他,但也给的赡养费,可是小儿子,不但不照顾,还啃老,到最后父亲却糊涂分宅基地,这简直就是让家不得安宁。
那么这又体现了哪些问题呢?
1、那三块宅基地是老人的,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其实他要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子女们是无权干涉的。
《民法典》第3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对于子女来说,如果有的子女不但照顾他,还能赡养他,而有的子女不但不照顾,还花他的钱,他却偏心于那个没有任何付出的子女,那么对于别的子女来说真的很不公平。
2、不管这个父亲有没有宅基地,有没有财产,作为子女都是要赡养他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其实老人的女儿可能并不在意分不分得宅基地,她能出钱帮忙养弟弟,还能照顾他,还给赡养费,实际上她是没有所图的,他要的是老人的一视同仁。
3、老人这样的行为确实不利于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他的这个女儿已经给家人提供所有的帮助,可是老人的行为让她太心寒了。
那么你认为这个老人偏心吗?(来源:江河视频)
用户10xxx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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