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理发店老板对账时发现,很多客人大额充值后的钱竟然都没到账,老板心头一震,连忙报警,没想到,幕后黑手竟是店里收银员。更让人震惊的是,他竟在3年半的时间里敛财189万,而老板时至今日才察觉!可他一个小小收银员,究竟怎么做到的?真相让老板瞠目结舌。
男子开了家理发店,招的理发师们手艺精湛,让客人们来一次就想来第二次,揽下不少回头客,生意很是不错。
店里有不同档位的充值服务,整体来说,充卡肯定要比平常划算很多。
所以,在一些店员的推销下,很多回头客都选择了充值,其中不乏有一些多金的客人,大手一挥,一次能充上万块。
可是,有天男子对账时,却发现了怪事。
他发现,很多客人大额充值后,钱竟然都没有到账…男子心里咯噔一下,连忙又把过往很久的账单翻出来仔细核对。
这一核对,男子心都凉了。竟然有很多大大小小金额的账目都对不上,他都不敢细算自己损失了多少钱!
男子左思右想,突然想到,会不会是有人对店里收款码动了手脚?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想,他连忙报了警,决定借助警方的力量,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经过民警一番调查,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这人竟是理发店的收银员,小朱。
大家都想不到,平日里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小朱,竟然会做出这种事。
原来,小朱入职成为理发店的收银员后,因为不甘心每月只拿几千块的工资,便起了贪念。
他经常利用职务之便,趁其他店员不注意,悄悄把店铺收款码换成自己的私人收款码。
每次有顾客支付或者充值,小朱都会迅速熟练地更换二维码,据他描述,整个过程只需要短短几秒钟。
由于他的动作十分隐蔽,加上顾客们通常也不会太在意这些细节,因此小朱的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
就这样,小朱一次又一次地得逞了。
他用这个手段作案2000多次,平均每天,他都能从店铺里盗取1700元左右。
日积月累,积少成多,3年半的时间里,小朱总共盗取了189万多元。
面对铁证如山,小朱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而老李也因为这场风波受到了不小的打击,那些钱款毕竟已经被盗走很长时间了,想全部要回,怕是没那么顺利了。
有人看后调侃,这个老板也是心大,这么长时间的进账异常都不知道吗?竟然如此后知后觉!
也有人感叹,如此看来,理发店真是暴利行业,这一年挣个几百万轻轻松松呀!毕竟一个收银员都能盗走189万!
那么,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小朱作为理发店的收银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店铺收款码替换为自己的私人收款码,从而非法占有顾客支付给店铺的钱款,且数额巨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小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小朱是理发店的收银员,但其行为并不构成职务侵占罪。因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而本案中,小朱并非将店铺的现有财物直接占为己有,而是通过替换收款码的方式,非法占有顾客支付给店铺的钱款。这些钱款在支付时并未进入店铺账户,因此不属于店铺的现有财物。所以,小朱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小朱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侵犯了理发店的财产权。因此,在刑事责任之外,小朱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理发店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朱赔偿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如今,小朱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掌闻视讯−2025.2.20−《员工偷换理发店收款码…》
天星
瞎编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