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为他开脱了!海南,男子酒后驾车发生剐蹭后,希望对方车主可以和他私了,结果车主不同意,坚持报警。没想到,男子竟然恼羞成怒,驾车对车主进行碾压,并逃离现场。事发后,有网友说,看别人醉就想多要点,谁知道遇到狠人了! (来源:蓬勃新闻) 事情发生在4月1日下午4点过,碾压视频被发到网上后,点赞量迅速暴涨,网友纷纷指责驾驶员,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严惩。 4月2日,当地警方核实完情况,发布情况通报: 男子羊某当天酒后驾车,与张某的车辆发生剐蹭后,要求双方私了,张某不同意。 羊某恼羞成怒,开车撞倒张某,并对其进行碾压,随后逃离现场。 目前,羊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事发后,有网友评论说,估计看别人醉就想多要点,谁知道遇到恨人了! 这就是不懂人性之恶了。 酒驾协商后不反悔还行,反悔了都是事,弄不好还搞个敲诈勒索,张某不私了是对的。 1、酒驾的处罚并不严重。 血液中乙醇含量80mg/100ml,是酒驾和醉驾的分界点。 20mg/ml-80mg/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理论上,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80mg/100ml,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实际上,最新的司法解释将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提高到了“150毫克/100毫升”。 酒精含量在150mg/100ml以下的,只要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就应该刑法第13条、刑事诉讼法第16条的规定,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作为犯罪处理。 2、羊某干的事情,影响非常恶劣,且不属于激情杀人。 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激情杀人,是指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失去理智,失控进而将他人杀死。 不是因为情绪激动而杀人。 之所以说这个,是因为激情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是因为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击、人格遭到侮辱后,处于难以抑制的兴奋冲动状态。 在这种状态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自我控制能力削弱,进而减轻处罚。 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不属于可以减轻处罚的情况,反之,羊某因张某拒绝私了,暴怒行凶,属于应该予以严惩的情况。 至于会不会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通俗地讲,判死刑要符合两个条件: 第一,罪行极其严重,第二,应当判处死刑。 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符合第一个条件。 最后是判死刑,还是判死缓,主要还是看受害人家属的态度。 如果受害人家属出具了刑事谅解书,羊某大概率可以保得一命,如果没有出具,那大概率是死刑,并宣告立即执行。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大货车司机因轮胎气压不够,刚把车停放在应急车道上,碰巧就遇到了巡逻交警。交警对其
【7评论】【5点赞】
威耶叔
这种就应该死刑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