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小伙准备了138万元的彩礼,以及一斤重的黄金首饰和钻戒。可没想到,妻子婚后却多次拒绝同房,结婚半年连牵手都不同意,甚至对小伙直言:“你不配”。小伙一怒之下提出离婚,可女方家却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退还彩礼。当小伙起诉至法院时,妻子突然改口坚称二人还有感情,最终导致离婚诉求被驳回。之后妻子直接消失了,小伙子上妻子家要彩礼,还遭到了驱赶。
(来源:第一帮帮团)
据男子小张表示,他家那边的彩礼习俗最低就要100万元,少了会觉得没面子,所以为了娶到妻子小英,家里准备138万元的礼金,还有一斤多种的黄金首饰等以及一个大钻戒。为了凑彩礼,父母也向亲友他们借了点。
2024年2月26日,在亲朋好友们的见证下,小张和小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一刻,小张以为找到了幸福的归宿。
可婚后的生活却并不像小张所期待的那样美好,每当他试图与小英亲热时,就遭到小英的无情拒绝。
起初,小张还以为是小英是害羞,需要时间来适应新婚生活。可是都2个月过去了,小英依然不同意同房,甚至对小张说出了“你不配”这样伤人的话。
小张对此感到无比困惑和伤心,他开始怀疑这段婚姻是否真的有意义。然而就在小张质疑这婚姻是否真实时,小英突然主动与小张沟通,希望偷偷把离婚办了,因为小英觉得结婚是被父母逼的,她并不爱小张。
小张知道了小英的意思后,表示同意离婚,但必须退还彩礼,这下小英犯了难,她表示彩礼都是父母收了自己什么也没得到,父母肯定不愿意退彩礼的。
后来小英的父母得知二人要离婚,坚决表示反对,而小英也突然改口说不准备离婚了,可她仍拒绝了小张同房甚至牵手。
心灰意冷的小张选择了起诉离婚,但在法庭上,小英却表示对小张还有感情,所以不愿意离婚。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分居未满二年,且无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所以判决不予离婚。
然而判决后的日子里,小张和小英的关系并没有得到任何改善,小英甚至选择了离家出走,导致小张始终无法联系上对方。
小张深感自己被骗了,于是到小英的娘家沟通离婚事宜,并要求他们退还部分彩礼。可没想到,小英的娘家人不仅不同意退彩礼,还对小张进行了暴力驱赶。
小英的娘家人表示,既然都已经结婚了,就应该好好过日子,不能轻易谈离婚。至于彩礼,这是小张家自愿给的,没有理由退。
半年后,小张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那么小张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
一般来说,刚结婚没多久就去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原则上都不会判离婚。
但是分居满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概率会高一些,但也不是绝对会判离婚。此前有女子被家暴了多年,但起诉离婚后却遭到了多次驳回,这也说明了离婚的主要依据是夫妻感情十分完全破裂。
本案中,小张与小英的结婚,其中小英并非自愿的,她是被父母逼着结婚的,但是既然自己不愿意,为何不阻止或寻求法律的帮助?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小英的父母的行为其实已经违法了。
其次,小张与小英结婚,小英就应当履行妻子的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妻子的义务中也包含了同房的义务,这是法律认可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不是出现在离婚期间或者因长期矛盾而分居期间,即便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法律也不会轻易干涉。
既然小英拒绝与小张同房,甚至拒绝牵手,这说明二人并没有什么感情,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第三,小张要求返还彩礼,并非毫无依据。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既然小张与小英结婚后都没有同床共枕过,二人一直分房睡觉,那么严格来讲,二人就不算共同生活。而且小张之前就提出过离婚,是小英和家人从中阻挠,导致一拖再拖。
因此,我们认为小英家应当退还全部彩礼或者退还99%的彩礼,只有这样才能防止骗婚骗彩礼的行为猖獗,否则以后谁还敢轻易结婚?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