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脸都不要了!上海,七旬妹妹患病,八旬哥哥趁机取走48万养老金和78万存款,还将儿子户口迁进妹妹房子!
张桂芬(化名),一位70多岁的老人,一直与二哥张二(化名)同住。年轻时有些积蓄,还有养老金,清醒时便将密码告诉了张二。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张二瞅了眼她的存款和养老金,竟发现有121万元之多。张二心中大喜,觉得这些钱转到自己账上才安全,于是分几次悄悄转走了。
张二的目光又盯上了妹妹的房子。想到自己儿子一家还没房住,他擅自让儿子搬了进去,还把户口也迁了过去。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忘了大哥一直关心着妹妹。
大哥上门探望,发现张二一家都住在妹妹家,心中起疑。他赶紧去查了户口,发现侄子的户口已经迁了过来。又查了查妹妹的存款,发现已经空空如也。大哥愤怒不已,当场质问张二。
张二却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妹妹的监护人,这些钱他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谁也管不着。大哥更气愤了,妹妹40多岁就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直未婚无子,监护人也是后来才确定的。他当年觉得张二比自己年轻,能多管几年,却没想到张二会这么贪心,把妹妹的钱榨得一干二净。
大哥一怒之下将张二告上了法庭,要求他返还妹妹的房子和财产,并将监护权转交给自己。对此,有网友表示,张二作为监护人,也有一定权利用妹妹的钱,毕竟生活、看病都需要开销。但也有网友表示,钱可以用,但不能这么绝,一下就用完,这让谁能相信他监护不是为了钱?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必须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侵犯其人身和财产安全。张二虽然有权用妹妹的钱购买生活用品、住院、治疗等,但不能随意转移她的财产。而他履行监护义务后,却转走了12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妹妹的财产权。
此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经过房主的同意。张二在妹妹精神分裂症状态下,擅自将儿子户口迁走,这个决定也失去了法律效力。大哥发现后,有权要求张二返还转走的钱财,并将侄子的户口从妹妹的房子里迁走。
法院经过审理后,支持了大哥的诉求,将监护权转交给了他,并要求张二返还侵占的财产。在金钱面前,亲情也显得如此脆弱。张二这种直接把钱转走的行为,实在太伤感情了。
(来源:九派新闻2025年2月14日关于《七旬妹妹患病,监护人二哥转走其121 万财产,大哥诉请变更交付人,法院:支持》的报道)
用户10xxx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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