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些自媒体创作者毫无底线的造谣诋毁行径,仅仅追究民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

宾实信步 2025-02-15 11:13:44

对于这些自媒体创作者毫无底线的造谣诋毁行径,仅仅追究民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 刑法里面有一条罪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希望@胖东来于东来 胖东来公司法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把追究造谣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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