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话没错。 话说明朝末期,黄河以北五省都闹大饥荒,以至出现杀人卖肉惨剧,官府禁止不得。 有一书生,途经德州,见一酒馆门前,一少妇裸身趴伏在案板上,手脚被缚,屠夫正用毛刷刷洗她的身体。 书生动了恻隐之心,愿意出两倍的价钱为少妇赎身。 然而,当书生的手触碰到少妇身体时,少妇却勃然变色道: “承蒙你的大恩,我愿一生做你的奴仆,但你休想对我有非分之想!” 说罢,又趴伏在了案板上,闭上眼睛,任人宰割。 那屠夫恨她固执,生生在她的腿上割下一大块肉。 少妇咬牙不求饶。屠夫大怒,庖丁解牛一般,将其大卸八块。 这件事情出自纪晓岚之笔,孰真孰假,未曾可知。 纪晓岚认为,少妇宁死不肯受辱,倒也称得上是个节烈女子。 但以我的观点来看,这不是节烈,这是脑瓜子秀逗了。 毛之不存,皮将焉附。命都没了,要节烈何用? 您各位以为呢? 明朝 历史 少妇[话题]纪晓岚烈女人性人性的弱点
朱标死后,朱元璋为何不立燕王朱棣为太子?原因很简单,朱棣不配宗法制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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