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男子讨要工资未果跑到雇主店内上吊自杀身亡,虽然事后第3天雇主将工资支付给男子家属,另多给了男子家属5万元,但是男子家属还是难以释怀,要求雇主赔偿59万余元。一审法院判决雇主分担男子死亡20%的责任,支付男子家属14.9万余元,雇主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了! 高仁怕了,他一直以来认为的怂包、李强,竟然真的在店内上吊了,他一死自己还得多搭出去些钱。 若第一时间去其家里,其上头的家属很有可能弄死自己,高仁眼珠转了又转,在第三天出现在了李强的葬礼上,除了待付工资3.5万,还多了5万的赔偿费。 高仁的心里都在滴血,像李强这么老实可欺的工人哪里找,却让自己给作没了,还惹了一身骚,白白搭出去5万块! 显然,高仁没有认为自己拖欠工资是错误的! 2024年初,迫于生计,上有老下有小的李强答应了高仁年薪5万的允诺,在他的门窗店打杂,像他的手艺,在大城市工作月薪过万都容易,但为了家人考虑,答应了高仁。 李强在工作中一直勤勤恳恳,打杂、装卸、电焊、磨砂等活也一直是任劳任怨,而他的态度高仁都看在眼里:有技术还不贵,真不赖。 干了几个月后,高仁也爽快,预付了1.5万,但李强在干到快8个月时,因故不能继续干了,选择离职,并要求高仁补发剩余工资1.5万。 但这一次,高仁就没那么好说话了,一直在故意敷衍、故意晾着李强,后来连装都懒得装了,直接玩起失踪。 而这边的李强万般无奈,像他这样无能的人活着有什么用,连应得的工资都要不回来,越想越感觉人间不值得,越想越极端。 干脆,他在高仁的店里吊死,还能让高仁多赔点,也算为家人做贡献了。 李强死后,果然如他所料,高仁及时出现了,不仅多发了工资,还多发了5万块,但其妻儿认为,高仁始终是罪魁祸首,各项加起来应赔偿59万! 在法庭上,双方据理力争! 李强妻儿认为,若不是高仁的存心刁难,丈夫也不会自杀,并且丈夫与高仁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所保护的,是高仁单方面违约,侵犯了丈夫合法权益,这才使得一根筋的丈夫选择了极端方式,因此高仁是间接的罪魁祸首,需承担主要责任; 但高仁认为,他并非拖欠工资,且还预付了1.5万,后来自己有困难才迟付了,况且他与自己只有口头承诺,并不是真正的雇佣关系,他的死亡是一因多果,与我关系不大。 但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事件的核心点聚焦在了“因果关系”上,但李强终究是因拖欠工资而自杀,根据民法典,双方都需要承担责任,由于李强采取了极端方式,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再者,从公平角度来看,若没有高仁这最后一根稻草,他也不会自杀,因此双方需共同承担经济损失,承担20%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除5万赔偿款之外,高仁再限期赔偿近15万元。 高仁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再度核实了该案件,认为一审并无不妥之处,是依法判决的,而高仁提出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维系了原判! 【信息来源:陕西省榆林市中院】
陕西榆林,男子讨要工资未果跑到雇主店内上吊自杀身亡,虽然事后第3天雇主将工资支付
周律鸣不评
2025-02-13 1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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